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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人妻不靠抓姦神器!開啟手機1功能 兄弟提醒才知「人夫氣到離婚」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巫姓男子不滿妻子暗中定位掌控行蹤,憤而提告雙方撕破臉離婚。(示意圖/翻攝Pixabay)

▲高雄一名巫姓男子不滿妻子暗中定位掌控行蹤,憤而提告雙方撕破臉離婚。(示意圖/翻攝Pixabay)

對很多夫妻來說,信任是維持婚姻的基石,在高雄有一名巫姓男子,不滿妻子暗中開啟自己Google maps中的「位置資訊分享」功能,經友人提醒後,夫妻撕破臉離婚,巫男更是憤而提告,檢方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妻子趙女,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後,判趙女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判決書指出,巫男與趙女於110年1月10日結婚,為了得知丈夫行蹤,趙女偷偷使用其行動電話內「Google地圖」應用程式之「位置資訊分享」,以此方式定位丈夫所在位置,進一步掌握行蹤。而巫男的江姓友人也曾從趙女口中得知「秘密監控」一事,兩兄弟於同年4月一起嗑鍋時,友人發現巫男仍持續被老婆以Google地圖定位監控,因而故意藉用手機,並將其功能關閉,一個月後再將此事告訴巫男。

巫男得知自己被監控,氣得不得了,氣得告老婆妨害秘密,兩人也因此撕破臉,並於9個月後離婚;趙女自述,會開啟定位,是因為巫男會家暴,所以才會試圖掌握行蹤,但檢方從趙女、江姓友人對話對話紀錄中,發現此說法僅趙女推託之詞,高雄簡易庭審理後認為,趙女涉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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