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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霸王條款」違規也要禮讓? 汐止警澄清了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廖女當時帶2名小孩違規橫越馬路。(圖/翻攝臉書社團汐止集團)

▲廖女當時帶2名小孩違規橫越馬路。(圖/翻攝臉書社團汐止集團)

為了擺脫台灣是行人地獄的惡名,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並於6月30日正式上路,未來駕駛看到斑馬線有行人,只要是汽車前懸、機車與慢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以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到3公尺等2個要件就構成違規。有民眾反映,交通部訂出的「霸王條款」,不少行人在市區隨意穿越馬路,根本讓行人「為所欲為」。

警方向陳男(右)說明需檢附相關事證才能開罰。(圖/翻攝畫面)

▲警方向陳男(右)說明需檢附相關事證才能開罰。(圖/翻攝畫面)

日前新北市1名陳姓男子(44歲),騎機車經過汐止區汐萬路時,1名廖姓女子(46歲)帶著2名小孩穿越馬路,陳男按喇叭示警引起廖女不滿,打110報警,檢舉陳男未禮讓行人。陳男氣的將過程PO網,質疑警方沒有對廖女違規穿越馬路進行開罰。汐止警方澄清,因陳男當時並未提供影像佐證無法開罰,已請陳男檢附行人違規事實,警方將依法舉發。

據了解,陳男在臉書社團「汐止集團」PO文表示,「8月5日下午2時許,停等紅綠燈綠燈剛起步轉汐萬路時,一個大媽帶著兩個小孩不管你車多少直接過了馬路,當下只是按個喇叭警示,誰想這位大媽火大還報警,說我沒有禮讓行人,結果警察來了,我得到的答案卻是直接穿越馬路,也算在禮讓行人的範圍內不算違規,我說那是不是要撞死人了才算違規而且違規的還不是行人而是撞到人的那個人,後面也就這樣不了了之。」。

貼文分享後引起網友熱議一面倒聲援,「要禮讓行人沒錯,但行人也不能違規,亂過馬路,自由行走,這法條真的要改,不然真不知道如何開車」、「台灣為什麼變行人地獄,因為帝王條款」、「行人不心虛嗎?還這樣理直氣壯,唉!給小孩負面教養」、「這條真的害死駕駛人,根本是助長行人用路人違規」。

汐止警方表示,警方到場時已告知廖女,設有行人穿越道者,行人須經由行人穿越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當時陳男要求警方對廖女違規穿越道路之行為予以舉發,但警方告知無法僅憑雙方互相指責口述即予互相開單舉發,需有相關影像事證,查證屬實後始符合程序,但陳男表示無法當場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警方當即告知陳男若有相關影像,可檢具事證向警方舉發,若違規屬實將依法開罰,警員全程均語氣平和無態度不佳。

汐止警方呼籲,各用路人請遵守道路規則法令,勿違規將自身陷入危險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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