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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基泰建案施工害屋斜、滲水求償691萬 二審判賠72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院判決基泰、森城和建築師要連帶賠償住戶72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院判決基泰、森城和建築師要連帶賠償住戶72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位於台北市信義區「基泰帝景」建案被鄰居提告,興建期間,造成屋子出現滲水、裂縫、傾斜等狀況,對基泰建設及承造的森城建設、周姓建築師求償691萬餘元。一審判決基泰建設等應修復損害,並連帶賠償69萬元。二審高等法院廢棄需修復部分,判決基泰等需連帶賠償72萬元。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森城建設於興建「基泰帝景」,施作擋土排樁工程、開挖等行為時,造成鄰居建物有地坪滲水、積水、圍牆側地坪滲水、頂板及牆面和地坪都有裂縫,新建圍牆、鐵門及鋁窗、地層疏鬆含水、梁柱破損且有傾斜。鄰居因此提告起造的基泰建設、承造的森城建設、周姓建築師等3人,應連帶修復以回復原狀,並請求共535萬餘元賠償。

一審法院判決基泰建設、森城建設及周姓建築師應連帶將損害修復,並連帶賠償鄰居69萬2484元。基泰等就修復部分提起上訴,鄰居則皆提起上訴,並擴張求償691萬9084元。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參考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鑑定結果,森城公司之施工行為確實造成鄰居房屋損害,與基泰公司、周姓建築師應負共同侵權行為責任。但因提告的鄰居已受領森城公司43萬3029元費用,不得再請求修繕回復原狀。

另基泰、森城、周姓建築師3人應連帶賠償共116萬1451元,扣掉43萬餘元,鄰居得請求金額應為72萬8422元,逾此部分為無理由。

另提告的鄰居雖然與森城建設先後於2007年4月間、8月間簽立特定損害事項和解書,由森城賠償共130萬元,但該部分與爭執的建物損害無關,因此基泰等3人抗辯請求賠償金額應扣除130萬元為無理由。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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