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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柯文哲農地不法獲利134萬應追繳,高虹安切勿配合玩法弄權!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黃帝穎律師指出,柯文哲農地不法獲利134萬應追繳,不是捐款私了。(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黃帝穎律師指出,柯文哲農地不法獲利134萬應追繳,不是捐款私了。(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持分新竹農地爭議未歇,黃帝穎律師今(26)天指出,柯文哲農地不法獲利134萬應追繳,不是捐款私了;他也呼籲,地方主管機關新竹市高虹安市府切勿配合玩法弄權。

黃帝穎律師表示,柯文哲遭爆名下新竹市農地,違法鋪設水泥,出租做為停車場並收取租金,柯文哲雖先推給父母購地,但後改稱將捐出租金收入做公益。

黃帝穎律師說明,事實上,柯文哲的農地不只沒有農用,還被爆曾二度整地,全面鋪設水泥,而農地開挖後更被發現鋼筋、磚塊等傷害農地土壤物體,縱算高虹安市府拒查鋼筋磚塊,但單就「農地種遊覽車」,在法律責任上,已涉違反稅捐稽徵法、農發條例、都市計畫法及停車場法,均有行政罰規定。

黃帝穎律師指出,柯文哲的違法農地獲利,違反行政法上義務,除了應處行政罰鍰外,依法也該追回柯文哲不法獲利,這不是捐款可以「私了」。

柯文哲宣稱將捐出農地租金獲利,高虹安市府配合證實,稱新竹市社會救助金專戶共收到2筆總金額為134萬4160元的捐款,將做公益使用。

但依據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前項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同法第20條第2項規定「行為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他人因該行為受有財產上利益而未受處罰時,得於其所受財產上利益價值範圍內,酌予追繳。」。

黃帝穎律師說,柯文哲農地不法獲利依法應追繳,高虹安切勿配合玩法弄權!他解釋,依據行政罰法規定,不論柯文哲把違法農地的責任推給父母或醫師學長,柯文哲至少134萬多元的不法利益,依法仍應追繳還給國家,柯文哲拿不法獲利捐款「私了」,甚至還可以假藉捐公益名目「抵稅」,已然踐踏行政罰法的規定,地方主管機關高虹安市府切勿配合玩法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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