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吳男(左)曾赴台北地檢署,公開按鈴提告郭哲敏涉嫌教唆擄人勒贖。(圖/資料畫面)
引發「八八會館」之亂的名模錢帥君前男友郭哲敏,被前員工吳姓男子指控涉嫌教唆他人將他強押上車、拘禁、毆打、勒贖,直到新北市三重分局警方破門攻堅救人。不過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吳男臆測主使者應為郭哲敏,但相關涉案人被扣案的手機已經銷毀,無證據證明,僅有吳男的單一指述,因此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根據吳男指控,郭哲敏涉嫌以債務糾紛為由,教唆其他員工張姓男子等人,於2021年9月28日在新北市三重碧華街,將他強押上車,載到彰化一不詳地址的鐵皮屋裡拘禁,並對他施以暴力毆打、勒索財物。雖然新北地檢署另案將張姓男子等人提起公訴,但擄人毆打、勒贖一事卻未有追訴,因此另行對郭哲敏提告妨害自由、教唆擄人勒贖、傷害等罪。
吳男表示,他原本是郭哲敏的員工,協助處理地下匯兌業務,之後他提出離職,但因帳目有問題,郭哲敏懷疑他中飽私囊,才會找人將他擄走、拘禁、毆打。
不過對此,郭哲敏喊冤,強調完全沒有教唆,也不知道張姓男子等人做出擄人之事,是接到朋友來電告訴他張男被抓到三重分局,才知道此事。他也和吳男無冤無仇,更不可能教唆犯案。
檢方認為,自吳男陳述被擄走的過程,及被拘禁期間發生之事的描述,可以顯見案發時,郭哲敏並未在場。
另雖然吳男表示,被抓的時候,擄人的張男不斷走到外面講電話;閱卷時也才知道張男有2支手機,一支與案件無關,另一支經過重置。而他被抓的當下警方曾去過行善路的八八會館,因此相關擄人證據就得看能否將重置的手機回復,否則張男等人一定不肯供出是郭哲敏教唆。
但檢方認為,吳男此番說法,明顯僅臆測擄人案為郭哲敏所為,卻無任何證據可佐證。所謂的手機,雖因張男另案被查扣,但新北地檢署贓物庫回覆表示已經下架銷毀,因此更無法自該手機查得吳男所稱之犯行。全案僅剩吳男單一指述,依罪嫌不足,給予郭哲敏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