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郭再添因涉及兩岸地下匯兌1358萬元遭判處4年徒刑定讞。(圖/翻攝畫面)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因涉及兩岸地下匯兌,至少已協助8人進行22次匯款,且總金額已超過1358萬元,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涉犯《銀行法》判處4年徒刑,但他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後,19日將其上訴駁回定讞。
據了解,郭再添2009年起當選屏東縣議員,並於2014年挑戰連任成功,但2018年原本要進一步三連霸,卻在選戰中失利後,2022年起轉以無黨籍身分再次回鍋縣議員,但也就是從那時起接連捲入多起案件,最近的一次則是2023年10月,協助經營詐團的友人處理內部問題,找來小弟對一名男子凌虐毆打。
然而檢方在調查其名下銀行帳戶時,赫然發現資金流動有異狀,深入一查發現郭也經營地下匯兌業務,因此將他起訴;但該案審理時郭否認犯案,辯稱是他從事普洱茶及石斑魚買賣的匯款,跟地下匯兌無關,不過法院傳喚相關證人並比對兩造證詞後,認定郭確實涉及非法地下匯兌,案經一、二審均判處4年徒刑,最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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