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今年間,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於台北市立動物園參觀時,突然失控用力拍打展區玻璃,驚擾了保育動物白面捲尾猴,遭目擊民眾檢舉,台北市立動物園也對其提告。台北地檢署偵結,檢方考量吳男有悔意,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但須支付公庫2萬元,且要參加動物保護等課程3場次。

▲保育動物白面捲尾猴。(圖/翻攝台北市立動物園官網)
據了解,吳男因失控用力拍打展區玻璃,嚇得保育動物白面捲尾猴尖叫四竄,附近民眾也被嚇壞,拍下過程將其檢舉告發,台北市立動物園也提告。近日北檢偵結,檢方認為,吳男於今年2月間,用手拍打玻璃騷擾白面捲尾猴,其到案後坦承犯行,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罪。
檢方審酌,吳男坦承犯行且深有悔意,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支付公庫2萬元,並於2025年年底,需參加北市動保處的動物保護講習計劃線上課課程、心理衛生教育課程、動物保護實作課程各1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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