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22歲馮姓男子徒手打死3個月大的兒子,又打斷妻子牙齒,分別遭判刑12年、4個月。(圖/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22歲馮姓男子,多次對妻子家暴,因無業在家負責照顧3個月大的兒子,卻因兒子哭鬧不耐煩,把兒子打到腦部重創,打到孩子停止哭鬧為止,看到孩子流出鼻血,也僅是拿衛生紙擦拭後就不理會,導致兒子重傷送醫不治,妻子事後詢問過程,也遭爆打導致牙齒斷裂。台中地院依家暴重傷害致死罪、傷害罪,各判處馮男12年、4個月,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馮男於與賴女居住在東區,112年12月10日下午3點,因三個月大的兒子哭鬧,竟失控毆打男嬰臉部、頭部,除了徒手痛毆,還以外力撞擊頭部,一直打到男嬰停止哭鬧為止。導致男嬰腦部重創,硬腦膜下及蜘蛛膜下腔出血、雙側瀰漫性視網膜出血、頭臉部多處瘀挫傷、右下肢線性瘀傷、左手臂線性瘀傷、嚴重缺氧缺血腦病變合併腦水腫。

▲3個月大男嬰哭鬧,竟遭生父痛毆頭部、臉部,導致腦部重創死亡。(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PIXABAY)
馮男眼見兒子遭到痛毆後流鼻血,僅拿幾張衛生紙擦拭後不再理會,直到下午5點多見兒子嘴角發紫且呼叫皆無反應,才趕緊打電話給妻子,由妻子叫救護車送醫,但男嬰到院前就已失去呼吸心跳,一度加裝葉克膜搶救恢復生命跡象,但仍陷入重度昏迷1個多月後,家屬忍痛拔管。
檢方查出,馮男打傷兒子後兩天,妻子曾開口詢問事發經過,兩人因此爆發口角,馮男又朝妻子施暴,當場打斷她門牙,造成臉部、鼻子挫傷。
檢方訊問時,馮男一度否認,辯稱是開車時兒子頭撞到方向盤,隨後又改口是抱著男嬰時跌倒才不慎撞到,但檢方比對證詞、解剖鑑定結果,不採信馮男辯詞,依傷害致死、傷害罪嫌起訴。
法院審酌,馮男為本應盡力保護、照顧及愛護妻兒,竟對最親密之家人暴力相向,導致3個多月大的嬰兒死亡,使得妻子痛失愛子,損害難以回復。犯後曾說謊隱瞞,起訴後也曾經翻供否認犯罪,重傷害致死部分避重就輕、推卸責任,但在接受親職教育且心情沉澱後,就犯罪事實均予以坦承,向法官表示幼時曾遭家暴、離婚、先前從事汽車美容工作,因經濟狀況無法賠償前妻損害。
台中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人於死罪、傷害罪,各判馮男12年、4月。法院指出,馮男當初經由警方拘提才到案,有逃亡之虞,且他過去多次對妻子施暴,顯然無法控制自己情緒,有反覆實施情形。裁定馮男5月11日起再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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