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藝人邱軍酒後開車撞死李姓計程車司機。(圖/翻攝畫面)
藝人邱軍在去年底酒後開車載送黃姓女子返家,卻不慎撞死1名正在排班的計程車司機後逃逸;今年5月間,基隆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邱軍;檢警清查後發現,事發當時有目擊者拍打副駕駛座車窗,並對著黃女大喊:「撞到人!」,檢方認為,黃女不可能不知道邱軍酒駕撞死人,卻聲稱自己酒醉、對事故毫無所悉,遂依偽證罪將黃女起訴,並具體求刑1年。
檢警調查,2024年12月27日凌晨時分,黃女與邱軍在基隆市仁愛區某居酒屋用餐,直到凌晨4時才離去,邱軍酒駕載送黃女返回七堵住家,途中行經仁一路某KTV前,不慎追撞路旁的李姓、陳姓計程車司機後逃逸,後來李男傷重不治,陳男則是四肢多處擦挫傷。
檢警追查肇事車輛後發現,副駕駛座前方擋風玻璃碎裂,當時目擊者也不斷拍打副駕駛座車窗,並大聲呼喊:「撞到人!」,邱軍不但沒有停車,還加速逃離現場。檢方遂依過失致死罪及公共危險罪嫌將邱軍起訴。
檢方調查期間,曾以證人身分傳喚黃女,她聲稱當晚喝太醉,對車禍過程毫不知情,但當晚兩人共同喝酒,黃女不可能不知道邱軍酒駕,而且撞擊點在副駕駛座,黃女亦不可能毫無察覺;根據兩人對話紀錄顯示,黃女早知邱軍酒駕,事發當時邱軍神智清醒,卻選擇加速逃逸。綜合相關證據,檢方認定黃女涉犯偽證罪,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強調,他曾多次告知事故嚴重性,黃女仍堅稱自己喝太醉,刻意混淆視聽,浪費司法資源,導致真相難以快速釐清,遂依偽證罪起訴黃女,並建請法院判處1年徒刑;倘若法院考量緩刑,建請命其繳納公庫一定金額,並接受24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6場以上法治教育課程。

▲邱軍前往基隆地檢署應訊,藉以釐清車禍過程。(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