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警政署公布警察節放假相關規定。(圖/資料照)
內政部於6日宣布,從今年6月15日開始,全國警察機關、警察專科學校在警察節放假1天,警政署已函文各警察機關相關規定,輪休人員可編排放假或補假1天;因今年適逢星期日,非輪班人員可於16日補假1天。
警政署指出,針對輪休人員部分,由各警察機關依轄區特性、治安狀況及勤務需求等因素,編排放假或擇日補假1日;警察節當天輪休或補假者,可於本年度內編排輪休或補假;如未調整至其他日放假者,可按實際服勤時數,支領超勤加班費或擇日補休。
至於非輪班人員部分,由於今年警察節適逢星期日,可於次1天上班日補假1天;一般行政及技術人員、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等人,均於補假日放假1天。
另外,針對警察專科學校部分,輪班人員於警察節放假或擇日補休1天,當天適逢輪休或擇日補假者,可於本年度內編排輪休或補假;如未調整至其他日放假者,可按實際服勤時數,支領超勤加班費或擇日補休。
警政署表示,非輪班人員均在本月16日放假1天;學生亦在16日放假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