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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貪警政監林明佐病情惡化!「交保不到8小時」傳呼吸困難…送醫掛急診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林明佐3月一度以1200萬交保,後又被再次羈押,直到6月13日獲二次交保。(圖/資料照)

▲林明佐3月一度以1200萬交保,後又被再次羈押,直到6月13日獲二次交保。(圖/資料照)

前刑事局高階警官林明佐涉及九州集團博弈貪瀆案,遭控非法收賄高達4451萬元。今年3月,林明佐一度以1200萬元交保,結果4月又被撤銷交保,再次羈押。本月初林明佐自稱已是「半殘之人」求保外就醫,好不容易在13日提出1500萬元保證金後,由家屬帶回限制住居地屏東住處。不料成功交保第一天,林明佐就因高燒、呼吸困難,被緊急送往義大醫院掛急診,無法依規定完成監測拍照程序。由於時間正好是週末,一家人聯繫不上司法人員,也擔心檢察官會以此提抗告,將林明佐再次押回看守所。對此,台中地院表示已收到律師電話陳報情形,承辦法官會視狀況妥適決定。

據《鏡週刊》報導,林明佐委任律師宋重和指出,林明佐在昨日(13日)晚間9時許回到屏東老家,因林明佐罹患惡性脊髓腫瘤等疾病,病情已惡化至第四期。今日(14日)上午10時許,林明佐因高燒不退、呼吸困難被送往高雄義大醫院掛急診,無法完成交保規定在住處前拍照回傳監測中心,由於時間正好是週末,一家人無法通知法官、書記官,擔心檢察官會以此為由提抗告,把林明佐再次押回看守所。

林明佐罹患惡性脊髓腫瘤,病情已惡化至第四期,法院裁定予以保外就醫。(圖/資料照)

▲林明佐罹患惡性脊髓腫瘤,病情已惡化至第四期,法院裁定予以保外就醫。(圖/資料照)

一家人透過律師提供醫院診斷證明,懇請法官、檢察官能高抬貴手,讓林明佐能持續在醫院治療,不要再提抗告。因為今年3月,法院裁定1200萬交保時,醫師就已告知需要住院治療,但當時檢察官提出抗告後,林明佐又被押回看守所,導致病情持續惡化,病情十分不樂觀。

台中地院這次裁定林明佐予以交保原因,就是「惡性脊髓腫瘤」等疾病,非保外治療難以痊癒,考量林犯罪情節、已遭扣押之現金、動產等一切情狀後,予以交保、停止羈押。而保外就醫的附帶條件就是限制住居在屏東,每週3天必須到附近警所報到,並於每日中午12點前,在住所門牌號碼前,以科技監控的個案手機自拍回傳監控中心。

但好不容易盼到保外就醫,交保第一天,林明佐就因身體出狀況,被送到醫院掛急診,無法依規定完成自拍回報程序,也讓一家人心急如焚,懇請司法單位能法外開恩,讓林明佐好好接受治療。對此,台中地院回應已收到律師電話陳報情形,承辦法官會視狀況妥適決定。

 

 

#林明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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