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倪譽瑋報導

▲台南有位表哥往表妹車子的引擎倒砂糖,害整台車無法發動。圖非當事車輛。(示意圖/資料照)
約2年前,台南一位表哥不滿表妹與異性交往,見對方的車停在住處前,便拿著一包砂糖往車子引擎內倒,事後表妹發現車子發不動,找修車廠人員處理,只見引擎上有不明結晶,舔一口後發現是甜的,又找到垃圾桶有砂糖袋,表妹確定引擎是被惡意毀損,進而報案。經法院審理,最終表哥被處拘役20日。
判決指出,過去台南有一位黃姓男子,不滿自己的表妹與異性接觸及交往,2023年6月,黃男看到表妹開的車停在住處前,有了洩憤念頭,他將汽車引擎蓋打開,將砂糖倒進去。之後表妹要用車時,車子發不動,汽車廠人員來查看,發現引擎上面布滿不明結晶,表妹舔一下驚覺「是甜的」。
除引擎上的結晶,表妹還在黃男住處附近的垃圾桶內發現砂糖袋,確定引擎是被惡意倒糖,無奈請修車廠把引擎拆掉、整個重裝,她也到警局進行報案。案件審理時,黃男聲稱自己要倒入的是「汽油精」,但因為喝醉了所以倒錯。
台南地院審理,考量黃男與當事人的表兄妹關係,其恣意損壞親人車輛,加上他的學歷為國中肄業、有前科、家庭經濟狀況小康、最後有坦承犯行等因素,判黃男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一天為1000元,案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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