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妙齡女向恩客借款10萬,並約定肉償抵債,結果還清債務後竟被恐嚇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台中一名蘇姓男子透過性交易認識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後陸續借款10萬4千元給對方,並約定以「按期肉償」方式抵債,後續雙方為了是否清償完畢起衝突,蘇男竟假冒律師名義恐嚇小美要賠錢,性侵小美3次,還拍攝不雅影片。事後小美報警提告,法院審理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蘇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蘇男於2022年9月間透過性交易認識小美,並陸續借款10萬4千元給對方,兩人約定按時清償,並以「肉償方式」抵債。2023年6月,小美決定向銀行貸款一次清償8萬元債務,要求終止肉償。不料蘇男竟威脅要將性交抵債一事告知小美家人及論及婚嫁的男友,甚至假冒律師恐嚇小美未按時肉償,必須額外支付30萬債務及違約金,若不額外答應肛交及拍攝性愛影片,將對小美提出民刑事追訴。
小美因心生畏懼,被迫就範3次,並被拍下多段不雅影片,蘇男為了逼迫小美配合,一度跑到小美之前的工作地點找人,意圖掌控小美行蹤,小美忍無可忍決定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蘇男辯稱每次發生性行為都有取得小美同意,從未恐嚇若不與其發生性行為,就要把性交抵債方式告訴小美家人,是小美主動同意積欠款項無法清償時,願意以性交抵償借款本金3千元。
法官檢視相關事證,不採信蘇男說法,且蘇男在高等法院有一份前科紀錄表,顯示其不尊重異性及人性基本尊嚴,由於蘇男造成小美嚴重心靈創傷,卻毫無悔意,至今也未與小美達成和解,考量一切情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應執行徒刑10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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