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女子小欣今年突然接到醫院電話,勾起小時被父親性侵的惡夢。(示意圖/PIXABAY)
台南一名女子小欣(化名)年約40歲,父母於她國小6年時離異,之後跟著母親搬回娘家生活,從此父女斷聯;豈料,今年突然接到醫院電話,要求小欣到醫院照顧父親,又勾起她母親被性虐待、8歲被性侵的惡夢,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台南地院裁准。
判決書指出,小欣父親為水泥工,賺來的錢用於酒色娛樂花費,靠著母親及祖母從事清潔工支付家用;父親性慾、性闢異於常人且需索無度,時常對母親性虐待,還逼迫年幼的她在一旁觀看,後來甚至還將8歲的小欣當成洩慾對象。

▲小欣向法院提出聲請免除扶養父親義務獲准。(示意圖/PIXABAY)
直至小欣6年級,母親不堪遭受性凌虐,帶著她逃家離婚,小欣則在母親及娘家照顧下長大,高中開始便半工半讀貼補家用,但童年的陰影,導致她至今仍看身心科。今年,突然接到醫院及某社福基金會通知,要小欣出面協助住院父親照護,讓她過往陰影再次浮現眼前。
小欣母親證稱,其父從不曾照顧過孩子,賺的錢也都花在自己身上,女兒是靠自己在市場掃地一手拉拔長大,離婚後也沒有支付贍養費。台南地院審酌,小欣父親未曾盡到照顧及扶養義務,多年來也不曾主動修復親情,要求她負起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裁定免除其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可抗告。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發現兒少性剝削,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