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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麥當勞爆炸炸死楊季章 「無殺人意圖」讓主嫌逃死!律師:有問題

記者張雅筑/台北-台中報導

33年前北市民生東路第一家麥當勞發生爆炸案,防爆警察楊季章為了拆除炸彈不幸因公殉職,年僅24歲就成了烈士。(組圖/NPA授權提供)

▲33年前北市民生東路第一家麥當勞發生爆炸案,防爆警察楊季章為了拆除炸彈不幸因公殉職,年僅24歲就成了烈士。(組圖/NPA授權提供)

33年前,1992年4月28日至29日,發生震驚全台的「麥當勞爆炸案」,造成防爆警察楊季章殉職、2名麥當勞員工和2名學童受傷。主嫌陳希杰與共犯潘哲明落網,檢方依殺人、恐嚇取財與違反槍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起訴,並建請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法官認定2人有「留紙條教學拆彈,非故意殺人,讓主嫌逃過死刑」。這個判決當年引爆社會譁然,《三立新聞網》訪問資深律師蘇文俊看法,他直言,這判決確實有瑕疵,明顯忽略「未必故意」概念!

「麥當勞爆炸案」,當時主嫌陳希杰只因缺錢花用和娶菲律賓籍女友羅莎回家當老婆,就夥同潘哲明自製炸彈勒索麥當勞。很多人可能會誤以為,兩名嫌犯怎麼那麼厲害,買書自己學就可以會做炸彈,這麼聰明?擔其實潘哲明是有相關背景的!有知情人士透露,退伍工兵的潘哲明,受過專業爆破訓練和炸彈製作原理,但也就是因為此案件的關係,後來受過戰工訓退伍的軍士官都得造冊監管。

(上圖)當時發生爆炸案的麥當勞,大家第一時間還不知道是水銀抗動裝置炸彈,所以仍站門口徘徊;(下圖)炸彈被偽裝成茶葉罐放在天花板上,只要一晃動就會爆炸。(圖/資料照、NPA授權提供)

▼▲(上圖)當時發生爆炸案的麥當勞,大家第一時間還不知道是水銀抗動裝置炸彈,所以仍站門口徘徊;(下圖)炸彈被偽裝成茶葉罐放在天花板上,只要一晃動就會爆炸。(圖/資料照、NPA授權提供)

(上圖)當時發生爆炸案的麥當勞,大家第一時間還不知道是水銀抗動裝置炸彈,所以仍站門口徘徊;(下圖)炸彈被偽裝成茶葉罐放在天花板上,只要一晃動就會爆炸。(圖/資料照、NPA授權提供)

「水銀抗動裝置炸彈」,確實是兩名嫌犯參考買來的書籍自學製造,在試爆成功後就展開勒索行動。兩人總計製造約11枚炸彈,試爆6枚、丟棄1枚,留下4枚先後在1992年4月28日和4月29日的麥當勞分店或附近犯案,最後導致拆除炸彈的防爆警察楊季章當場雙手被炸斷,送醫後傷重不治,年紀輕輕24歲就犧牲了!還造成2名麥當勞員工和2名小學生輕重傷。

兩嫌在當年相當狡猾,四處逃亡。在逃命過程中,陳希杰還寫信給母親和警方,強調自己只想勒索錢財,絕對沒有想殺人和傷人意圖等,即便母親涕都泗橫流上電視求他不要一錯再錯了,但他說再多就是不願出面投案。直到同年5月16日凌晨,兩人逃亡了12天後,逃不過警方的天羅地網,在熟睡中雙雙被逮。

(圖右一)主嫌陳希杰被判無期徒刑、(右二)共犯潘哲明被判15年6月,但都沒有「關好關滿」就假釋出獄。(圖/NPA授權提供)

▲(圖右一)主嫌陳希杰被判無期徒刑、(右二)共犯潘哲明被判15年6月,但都沒有「關好關滿」就假釋出獄。(圖/NPA授權提供) 

檢方經過半年的調查,最後以殺人罪、恐嚇取財罪、重傷罪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將兩人起訴,檢察官當時表示,被告的行為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甚至還導致年輕警察殉職,基於被告行為的惡劣性與社會危害性,依法請求最高刑責「死刑」。但最後主嫌陳希杰「逃死」,被判無期徒刑,共犯潘哲明則判關15年6月有期徒刑,經上訴仍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一名年輕有為的「防爆警察」被炸死,竟然沒有判死刑,當年引爆社會譁然!主嫌陳希杰之所以可以逃過「死刑」,因為承審法官認為,他們雖然在麥當勞的男廁所放置炸彈,但也留有紙條說明如何拆彈,顯示他們主觀上並無殺人意圖,因此不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然陳希杰被判無期徒刑,共犯潘哲明判15年6月有期徒刑,但兩人都沒有「關好關滿」,早已假釋出獄。

時隔33年再看這起案子,記者訪問到從事律師15、16年的鼎宇律師事務所蘇文俊律師。他表示,單就恐嚇取財罪、重傷罪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確實很難判到死刑,不過以這起案件來論殺人罪成不成立,他個人覺得法官的判決是有點問題。

(上圖)當年防爆警察楊季章所穿的防爆衣,被炸毀相當嚴重,目前被保存在世界警察博物館。(下圖)發生爆炸後的麥當勞男廁,現場一片狼藉。(圖/世界警察博物館、NPA授權提供)

▼▲(上圖)當年防爆警察楊季章所穿的防爆衣,被炸毀相當嚴重,目前被保存在世界警察博物館。(下圖)發生爆炸後的麥當勞男廁,現場一片狼藉。(圖/世界警察博物館、NPA授權提供)

(上圖)當年防爆警察楊季章所穿的防爆衣,被炸毀相當嚴重,目前被保存在世界警察博物館。(下圖)發生爆炸後的麥當勞男廁,現場一片狼藉。(圖/世界警察博物館、NPA授權提供)

蘇文俊律師點出承審法官盲點:「這名法官,他沒有考慮到『未必故意』!」。蘇律師進一步解釋,雖然有在其他炸彈上指引拆除方式,但被告應該可以預見如果未順利拆除或未發現指引,可能爆炸導致不特定人死亡,這結果被告應該也不違反其本意,應該有殺人的間接故意,所以有成立殺人罪的餘地。蘇文俊律師強調,若這案件發生在現今當會支持上訴到底。

知名律師蘇文俊表示,麥當勞爆炸案殺人罪是可以成立的!(圖/記者張雅筑攝)

▲知名律師蘇文俊表示,麥當勞爆炸案殺人罪是可以成立的!(圖/記者張雅筑攝)

一條人命就這樣沒了,一個家庭就這樣毀了,楊季章昔日同袍劉應中無奈表示,對於法院判決的結果,他們這些同學們都覺得很不值,但也不能說什麼,只能說:「尊重司法...」

劉應中和楊季章本來說好一起考警大,但最後這個夢想,劉應中只能一個人帶著「兄弟」的遺憾完成了...(圖/記者張雅筑攝)

▼▲劉應中和楊季章本來說好一起考警大,但最後這個夢想,劉應中只能一個人帶著「兄弟」的遺憾完成了...(圖/記者張雅筑攝)

劉應中和楊季章本來說好一起考警大,但最後這個夢想,劉應中只能一個人帶著「兄弟」的遺憾完成了...(圖/記者張雅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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