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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停車糾紛當街砍人!他慘被砍到左手永久殘廢…惡男僅判5年6月原因曝

記者吳泊萱/彰化報導

彰化惡男因停車糾紛持鐮刀砍人,造成對方左手永久殘廢,一審判刑5年6月。(示意圖/資料照)

▲彰化惡男因停車糾紛持鐮刀砍人,造成對方左手永久殘廢,一審判刑5年6月。(示意圖/資料照)

去年8月,彰化發生駭人喋血案,一名有恐嚇前科的黃姓男子,因停車糾紛與蘇姓男子起口角,竟持鐮刀追砍對方,砍斷蘇男手腕及手指神經,造成蘇男左手永久殘廢,且黃男還拿石頭砸破蘇男住家窗戶、砍壞紗門,恐怖行徑被依重傷害罪嫌移送法辦。法院近日依重傷害、毀損等罪判處黃男5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8月3日下午2時許,黃姓男子因停車問題與蘇姓男子起口角,黃男憤而持鐮刀揮砍對方,造成蘇男左手三頭肌及肱二頭肌肌肉斷裂,橈神經及肌皮神經斷裂、右上腹部撕裂傷及左肱骨皮質骨折。經送醫治療及復健後,至今手腕及手指仍無法伸展,活動度為0,達永久殘廢程度。

誇張的是,蘇男被砍傷躲回住家後,黃男竟還衝到屋外拿石頭砸破蘇男住家窗戶,又持鐮刀砍壞紗門及玻璃桌,恐怖行徑遭檢方依重傷害、毀損等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黃男坦承犯行,但未賠償蘇男損失。黃男是靈車司機,月收入約5萬元,自稱得照顧12歲的女兒及年邁父親,希望法院從輕量刑。檢方則強調黃男曾因恐嚇,入監服刑4月,出獄後卻變本加厲,顯見其不知悔改,建請法官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

法官認為黃男僅因停車糾紛就痛下殺手,還跑到被害人住處搞破壞,實不足取,考量黃男學識、家庭等一切情狀後,依重傷害罪判處5年3月徒刑;另依毀損物品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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