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吳女拿驗孕棒照片詐騙前男友50萬元聘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南市1名吳姓美容師,與蔡姓男子交往5年後分手,她卻拿出驗孕棒的照片,讓對方誤以為自己懷孕,一舉詐取聘金、金飾等財物,總計50萬元,台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吳女10月徒刑;吳女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並無違誤,因此駁回其上訴。
蔡男主張,2020年間,他與吳女交往5年後分手,對方卻拿驗孕棒照片供他觀看,並以懷孕、需要聘金及購買金飾等理由,先後向他索取50萬元;他分6次匯款給對方,但吳女收了錢後,卻無法提供更多的懷孕證據,他覺得事態有異,遂決定報案並提告。
法官指出,吳女驗孕棒照片來源不明,亦無任何婦產科診所產檢紀錄;吳女辯稱,她確實懷孕過,只是未到診所產檢,而是自行服藥墮胎;但雙方對話紀錄顯示,吳女曾主動傳送訊息,並聲稱她已手術完畢;吳女則說,因為蔡男一直騷擾她,自己才謊稱去診所動手術。
吳女律師主張,雙方金錢往來已久,應屬民事糾紛,蔡男在民事訴訟當中,亦將50萬元列入借貸金額;但法官卻說,即使有民事糾紛,亦不影響吳女虛構懷孕取財之刑責。
法官認為,倘若吳女遭蔡男糾纏,不想再與對方聯絡,理應避免接觸蔡男,實際上卻是吳女主動聯繫對方,並詳述手術過程等細節,顯然是為了讓蔡男相信她懷孕並墮胎,藉此誘使對方給付金錢,遂依詐欺取財罪判吳女10月徒刑。
吳女不服提起上訴,高院法官認為,吳女矢口否認犯行,又未與蔡男達成和解,認定原審量刑並無違誤,因此駁回吳女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