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去年12月間,立法院表決《財劃法》時,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爆料,稱民進黨立委許智傑投票時落跑,讓青鳥聚集到濟南路吹風淋雨,自己卻跑去跟新潮流大老吳乃仁吃飯,遭許智傑提告妨害名譽。29日下午3點,台北地檢署開庭,將以被告身分傳喚黃國昌,而黃國昌於日前指出,一定會出庭。

▲台北地檢署開庭,將以被告身分傳喚黃國昌。(圖/資料照)
據了解,2024年12月底,立法院會通過《選罷法》、《憲法訴訟法》及《財劃法》三大爭議性法案,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指出,當日表決《財劃法》時,贊成國民黨版的有48票,反對有47票,但民進黨有51席立委,若全員到場,早就能否決,更指民進黨立委許智傑未參與表決,跑去找新潮流大老吳乃仁聚會。

▲台北地檢署開庭,將以被告身分傳喚黃國昌。(圖/資料照)
對此,許智傑赴北檢提告黃國昌,黃則怒嗆「我說的都是事實,要告什麼?」黃國昌也點名,另一位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也有去,直言「我掌握的資訊非常具體清楚,有沒有搭立法院公務車去?有沒有問吳乃仁他害國家損失1億多怎麼沒賠完?」29日下午,北檢將依被告身分傳喚黃國昌。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