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金門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林承家(左)侵占軍方洗衣機被判刑。(圖/翻攝臉書中華民國陸軍)
金門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林承家任職期間侵占軍方7990元洗衣機,並將洗衣機運回台灣給妻子使用,消息走漏後,林自費買同款洗衣機置放營區,企圖掩飾犯行。林承家被依現役軍人犯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罪判刑6年8月定讞。林提再審被駁回後抗告,最高法院今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林承家(原名,林帝志)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4日期間,派任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少將參謀長,負責部隊行政及採購等,具核定等權責,是服務國家所屬機關具有法定權限的公務員。
林承家在金防部後勤處服役期間,簽請辦理「大同洗衣機10.5KG等2項採購」作業,他指使下屬將1台洗衣機送到參謀長辦公室,時任金防部副參謀長使用,並將一台價格7990元洗衣機送到參辦室。
不過當時金防部副參謀長表明,「暫無更換洗衣機意願」,並先將洗衣機移到接待室,並於2018年1月指使下屬將洗衣機託運寄送回林承家在台南家中給妻子使用,為掩蓋犯行,還在辦室內拿8000元現金給下屬,要求購買相同型號洗衣機送回金防部,還特別叮囑,「勿讓部隊人員發現」。
林承家再把侵占的洗衣機從台灣運回金門,寄放在另名友人工地工務所,還造假「洗衣機存放證明書」,再度掩飾侵占犯行,卻仍被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查獲,此案曝光。
金門地方法院將林承家依犯侵占公用財物罪,處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林承家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金門高分院法官認為林身居金防部少將參謀長要職,竟為牟私利,侵占7990元洗衣機,有虧職守,但原審量刑過重,難認符合罪刑相當、比例原則,改依現役軍人犯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罪,處6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
林承家上訴到最高法院仍遭駁回,他提再審被駁回後抗告,最高法院今駁回抗告,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