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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上任不到一週…黃明昭被控論文抄襲!警大火速發聲:具獨創性

記者柯美儀/台北報導

警大校長黃明昭遭指控碩士論文涉抄襲。(圖/資料照)

▲警大校長黃明昭遭指控碩士論文涉抄襲。(圖/資料照)

曾任刑事局長、警政署長等要職的黃明昭,才剛任職中央警察大學校長還沒一週,就被網友指控碩士論文抄襲其指導教授受警政署以24萬元委託作出來的研究案。對此,中央警大火速回應,強調黃明昭論文經比對後內容具獨創性,與該研究案不同,駁斥抄襲指控。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靠北police」發文指出,黃明昭的碩士論文《街頭搶奪犯罪者決意歷程之研究—以台北縣轄區為例》,抄襲警政署花了24萬元做出來的《街頭搶奪犯罪問題研究》研究案,「研究案主持人還是黃校長的指導教授謝文彥,兩篇論文相似度破表,有14頁是連續複製貼上一字不改,丟AI比較兩篇文字重疊率達45.07%」

對此,警大回應表示,黃明昭於民國93年就讀本校犯罪防治研究所,撰寫其碩士論文《街頭搶奪犯罪者決意歷程之研究—以台北縣轄區為例》,係以指導教授謝文彥老師主持之政府委託研究案—「街頭搶奪犯罪問題研究」為基礎,針對當年街頭搶奪案最嚴重之台北縣進行延伸性研究。

二者犯罪學理論基礎相同,但研究對象、研究樣本、統計年度範圍、研究方法、訪談對象、訪談結果分析,與結論建議深化分析,均具獨創性,與指導教授之研究報告不同。

警大表示,民國90年代初期「街頭搶奪」為當時社會盛行犯罪問題及重要的研究議題,黃明昭當時在台北縣警局刑事單位服務,具有刑案偵辦實務經驗,在進入犯罪防治研究所修課期間,本於學術研究論文回應犯罪實務的理念,與授課老師也是指導教授討論後,決定論文的方向與題目。

警大經初步檢視,黃明昭的論文採用與研究報告不同的研究架構與方法(加害者特性暨情境因素,經決意歷程,對搶奪行為及終止搶奪行為之影響),採取實證訪談、分析被害情境調查及刑案現場勘查資料等方式,進行純質性之研究探討,且自行挑選10名研究對象進行深度訪談。

警大進一步表示,街頭搶奪犯罪之類型與成因有縣市地域差異的可能存在,其研究結果、發現及建議有相同結論,顯見街頭搶奪有犯罪成因本質共通性,但仍有地域性之獨特發現與建議,此乃該論文研究之價值所在。警大也強調,該校訂有學術倫理相關調查與處理機制,本案將循規定程序辦理,以維學術誠信。

#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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