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最貴飲料!少年遭控強吻「餵飲料」求償95萬,法院判賠10萬。(示意圖/Pixabay)台南一名少年阿德(化名)約學妹小琴(化名)外出,約會結束後遭控猥褻、強吻餵飲料,導致其身心受創,焦慮失眠,提告求償95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德違反小琴意願,判他需賠償學妹及父母1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琴主張,111年8月21日與阿德相約逛百貨公司時,來不及抗拒,就被阿德自後方環抱;隔日兩人又搭公車一起前往漁光島,期間又被阿德環抱、強吻、撫摸腹部,甚至遭「口餵飲料」及拍攝乳溝照。
事後,小琴身心受創、焦慮失眠求助醫生,與其父親決定上警局提告阿德涉及強制猥褻、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並向阿德及其父母,提出民事求償95萬元。阿德辯稱,與小琴互有好感外出約會,小琴在漁光島還主動擁抱、牽手,「口餵飲料」一事也提前致意,認為是父親主張提告求償,而非小琴本意。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阿德在少年程序中已坦承不當行為,由少年法庭交付保護管束,民事庭才否認卸責,難以採信,認為他違反小琴意願,且連帶影響女方父親,判賠阿德與父母須連帶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