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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海巡同仁! 管碧玲:海巡薪資調整須合理可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海洋委員會提供
圖/海洋委員會提供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於11月20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詢,針對海巡署警職人員待遇是否應予提升之質詢,管碧玲表示,人員待遇調整屬於高度人事行政專業課題,必須導入人事行政專業研議整體制度配套,設計合理且可行之方案,才能真正照顧同仁。

海巡署為軍警文併用機關,人員待遇內涵及薪資結果各有不同的設計,如僅單獨大幅提升特定身分類別人員的待遇,將可能產生待遇失衡之問題。例如,海上勤務風險高、工作強度大,以目前釋憲的版本,若缺乏完善配套,可能出現「陸域人員待遇高於海域人員」或「資淺軍職人員待遇高於警文職主管」等現象。此等情形非制度設計初衷,亦難以真正改善同仁工作環境。

今年4月,賴清德總統大幅調升軍職人員薪資待遇,立法院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加倍調增志願役加給,不分官階均提高至3萬元,將可能導致海巡署岸際勤務人員待遇高於海上勤務人員、初任少尉軍官待遇高於海上服勤已久之中階警文職人員、軍職部屬待遇高於警文職長官之薪資、階級與職責不對等問題。

圖/海洋委員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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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指出,「有可行性,才是真正照顧同仁。」沒有可行性讓同仁在升高期望、僵局焦慮到最後萬一失望,那個過程令她很不捨。

薪資問題屬人事行政專業,要由人事主管機關介入評析決定,這不是海巡署能單獨主導,須走制度協商,不能單獨修法。現在待遇調整陷入僵局,應該以人事行政專業導入全盤考量,才是正確的方向,僵局需要協商化解,無法協商只能等待釋憲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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