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市36歲鄭姓工地主任酒駕上路,逆向撞死騎車雙載的19歲高職生,又造成3名騎士受傷。(圖/翻攝畫面)高雄市36歲鄭姓工地主任今年5月跟同事餐敘,又續攤,足足喝了近6小時,凌晨酒駕上路,在三民區逆向撞上騎車雙載的19歲李姓高職生,釀成1死3傷的悲劇;還被驗出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6毫克,遭依法送辦,此案於近日偵結,檢方將他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回顧這起案件,36歲鄭姓工地主任今年5月9日晚間6時許,跟建設公司同事到鼓山區某海鮮餐廳聚會,當晚又跑去其他餐廳餐敘,直到凌晨0時12分,酒駕上路,行經三民區同盟三路與九如三路交叉路口時,因受酒精影響,逆向到對向車道,撞倒對向騎機車雙載的19歲李姓高職生。
撞擊當下,造成騎車的李男多發性外傷,當場死亡,後座同齡同校的顏姓女友腦出血命危,住加護病插管治療,經治療後撿回一命,另波及其他2名騎士。
李男落網後,被驗出酒測值高達0.66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此案於近日偵結,檢方將他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因而致人於死罪、第284條前段過失傷害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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