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屏東柯姓男子有公共危險、妨害風化等前科,出獄後又犯公然猥褻罪,再度被判刑。(示意圖/Pixabay)屏東柯姓男子有公共危險、妨害風化等前科,2年前才服刑完畢,未料,出獄不到一年,又跑到屏東縣立圖書館總館外,朝圖書館裸露生殖器;因案二度被逮,這次遭加重其刑,法院審理後,將柯男依法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柯男因公共危險遭判2個月有期徒刑確定;因妨害風化案,2度遭判6個月有期徒確定;於2023年12月15日縮短刑期執行完畢,未料,出獄後仍不知悔改,於2024年11月5日晚上8時10分許,在屏東縣立圖書館總館1樓咖啡廳外,坐在石椅上,面向圖書館裸露生殖器,公然為猥褻。
此舉路人目擊,當場報警,柯男落網後認罪,調閱前科紀錄發現,他犯後5年內又再犯,顯見自我控管能力欠缺,依法加重其刑,檢方依法將人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柯男是智識正常的成年人,為滿足自身性慾,不顧公共場所他人感受,公然裸露生殖器猥褻,另考量前科素行,審理後,將他依公然猥褻罪,累犯,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