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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虐死3歲女兒棄屍溪流 「入學通知」揭狠母亂倫表弟惡行

圖、文/鏡週刊

18年前,一名黃姓母親帶著3歲多的女兒離家出走,投靠楊姓表弟,2人還發展出亂倫戀情,但女童常尿褲子、哭鬧,楊男因此對她毆打、體罰,最後導致女童死亡。案發後,黃、楊將屍體丟入溪流中,當作沒這回事,但黃常夢到女兒要她抱抱,無法入眠。直到6年後,女童的父親接到入學通知,發現女兒一直沒上學,報警協尋,警方最後循線逮捕黃、楊2人,揭發了這起人間悲劇。

2013年1月某日,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接到一名賴姓男子報案,表示6年前,當時3歲多的女兒被前妻帶走後就失聯,依照年紀推論,女兒現在應該已經上小學,卻完全查不到她的學籍。賴男說,前妻離家時雖然報過案,但因沒有明確線索,所以也束手無策,他六年來沒放棄過找女兒,最近又收到女兒的入學通知書,驚覺年近十歲的女兒竟還沒入學,深感不安,所以再次報案。

楊男與黃女將女童棄屍在火化場後方的溪水中,6年後命案才曝光。(翻攝GoogleMaps)
楊男與黃女將女童棄屍在火化場後方的溪水中,6年後命案才曝光。(翻攝GoogleMaps)

長期零紀錄 失蹤六年

除此之外,女童的祖母、姑姑等親屬也向議員陳情,希望盡快找到女童,離奇的是,不久後議員竟夢到女童在「像公墓的地方」,讓大家都很擔心。

為了尋人,承辦此案的林姓警官重新調閱卷宗,結果發現6年來,女童的醫療及就學紀錄完全空白,戶政資料也無異動,移民署亦查不到其出境資料,由於長期零紀錄的狀況很不尋常,警方第一時間研判女童極有可能遭遇不測,於是將偵查重點鎖定女童的黃姓母親。

女童被母親帶走後,家屬十分思念,家裡還保留她的玩具。(東森新聞提供)
女童被母親帶走後,家屬十分思念,家裡還保留她的玩具。(東森新聞提供)

警方調查,2007年5月,黃女帶著女兒離家出走,隔年賴男訴請離婚,並取得女兒的監護權,但黃卻遲遲不願交還孩子,後來就下落不明。此外,警方還查出,黃女及楊姓表弟五年前因為毒品案遭到通緝,更離譜的是,黃與表弟甚至發展出亂倫戀情,二人同居在南部。

由於女童已失蹤多年,母親黃女及楊姓表弟又遭通緝、下落不明,尋人的難度很高,林姓警官還特地前往關帝廟焚香祭拜、祈求神明指引。不久後,警方接獲線報,鎖定黃女與楊姓表弟的台南租屋處,跟監多日卻都沒發現女童,最後決定直接上門,以毒品案為由逮人,並在現場查扣一把改造手槍。

警方搜索黃女與楊男的租屋處,當場查扣改造手槍。(東森新聞提供)
警方搜索黃女與楊男的租屋處,當場查扣改造手槍。(東森新聞提供)

警方將二人押解回警局,途中刑警不斷問黃女:「妳女兒在哪裡?為什麼十歲還沒入學?」黃沉默許久,最後終於鬆口,坦承女兒早在2007年就被表弟失手打死。她還告訴警方,6年來經常夢到女兒要媽媽抱抱,所以常在半夜被嚇醒,已經很久沒辦法好好睡覺,如今落網,說出埋藏心中多年的祕密,再也不用躲躲藏藏,心裡反而比較好過。

童頻遭體罰 多傷多病

黃女供稱,6年前與丈夫失和,所以帶女兒離家出走,投靠從事殯葬業的楊姓表弟,三個人生活不穩定,經濟拮据,沒什麼收入,大多住在廉價旅館或短租套房,因為現實的壓力,她跟表弟經常發生口角與衝突,甚至還會把怒氣發洩在女兒身上。

楊姓男子常用藤條或愛的小手抽打女童,導致女童全身傷痕累累。(示意畫面)
楊姓男子常用藤條或愛的小手抽打女童,導致女童全身傷痕累累。(示意畫面)

當時未滿4歲的女童常尿褲子,吃飯也會挑食、哭鬧,楊姓表弟受不了,就拿塑膠製的「愛的小手」或藤條抽打女童,不過,黃女卻沒有阻止,任由楊動手體罰,讓女童常常以淚洗面。

女童頻遭虐打,全身傷痕累累,後來導致精神委靡、食欲不振,甚至經常生病發高燒,但黃女及表弟怕行跡曝光,都沒帶女童到醫院治療。2007年10月23日凌晨3點,女童躺在旅館床上,虛弱地喊了一聲「媽媽」後,就停止呼吸,黃及表弟見狀,不僅沒有對外求救,反而開始討論如何處理遺體。

黃女及楊姓表弟供稱,他們發現女童斷氣後,楊拿出平日用來裝金紙的黑色大型塑膠袋,把女童屍體裝入袋中,並趁深夜將袋子放上車,開車到台南市立火化場後方的南山橋,迅速將袋子拋到橋下溪流就離開,一個月後,二人曾回到附近燒香祭拜,但袋子與遺體都不見了。

黃姓女子(左)坦承棄屍,還說女兒曾經入夢,要她感謝警方。(示意畫面,AI繪圖Adobe Firefly生成,本刊美術組後製)
黃姓女子(左)坦承棄屍,還說女兒曾經入夢,要她感謝警方。(示意畫面,AI繪圖Adobe Firefly生成,本刊美術組後製)

認罪後隔天,警方將二人帶到棄屍地點,確認拋擲的位置,楊男說,他確定將屍體丟進溪水,因為當時有聽到水花的聲音,說完情緒失控,趴在橋上的欄杆痛哭。稍後抵達的黃女一到現場,同樣雙腿發軟、痛哭失聲,她還向警方透露,女兒昨晚到夢中對她說:「事情處理好就好,幫我感謝警察叔叔們。」

母涉略誘罪 過失致死

雖然警方積極搜尋,但始終找不到女童的屍體,有人認為,屍體應該是隨著溪水流入海中,但也有人認為,議員曾夢見女童在類似公墓的地方,有可能是屍體被人發現後,通報警方,但因查不出身分,所以最後被以無名屍的模式埋在某座公墓中,已經入土為安。

由於屍體及衣物都未尋獲,檢察官無法相驗、論罪,只好將黃女及楊姓表弟的供詞交由法醫研究所分析,以間接證據作為起訴的依據。

楊男(中)棄保潛逃,案發3年後因槍砲案被警方逮捕歸案。(東森新聞提供)
楊男(中)棄保潛逃,案發3年後因槍砲案被警方逮捕歸案。(東森新聞提供)

法醫鑑定指出,根據二人的說法,女童的頭部及軀幹,遭受長期、反覆、多次毆打,死因應是頭部外傷及軀幹鈍挫傷,可能有局部顱內出血,再加上反覆毆打,容易引起橫紋肌溶解,導致腎衰竭、代謝性休克死亡。此外,警方也根據旅館開房紀錄與租屋契約、車輛的停車紀錄與加油單據,比對附近的監視器畫面,還原二人帶著孩子移居的狀況,釐清命案發生的時間點。

為求慎重,檢警還向健保署調閱女童更早期的就診資料,確認女童離家前,曾經在診所領過藥,離家後就再也沒有看過醫生,表示黃女及楊姓表弟沒有盡到照顧之責。不過,偵查過程中,楊棄保潛逃,下落不明,檢方只能發布通緝,並先起訴黃。全案移審法院後,黃女避重就輕,強調她想帶女兒就醫,但因表弟持槍威脅才作罷,把責任推給表弟。

針對女童命案,法院審理後認定,黃女在婚姻存續期間,未經丈夫同意帶走年幼的女兒,構成略誘罪,判刑1年2個月;女兒受傷、生病,卻沒帶女兒就醫,構成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半;與表弟共同遺棄屍體,判刑1年,合併執行3年徒刑,還要賠前夫157萬元,全案定讞,黃也入獄服刑。

至於楊男逃亡3年後,因涉及槍砲案,被警方鎖定、逮捕,加上毆打女童致死、遺棄屍體等罪,一共被判刑13年10個月,為自己的惡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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