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桃園報導
桃園一對夫妻,婚後21年妻子發現丈夫,之後彼此分房分居,夫妻形同陌路,女方精神緊張,不僅不敢出房門,甚至連自家樓下飲水機內的水都不敢喝。(示意圖/PIXABAY)桃園一對老夫妻,婚後21年妻子小花(化名)發現丈夫阿國(化名)外遇,之後彼此分房分居,夫妻形同陌路,女方精神緊張,不僅不敢出房門,也怕跟男方碰面,甚至連自家樓下飲水機內的水都不敢喝,忍20多年才向法院訴請離婚,雖阿國主張不同意,但法官認為,婚姻難以恢復,雙方都有責任,審理後,訴請離婚准許,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子小花(化名)1977年5月20日跟男子阿國(化名)結婚,婚後21年,發現丈夫外遇,但仍不願離婚依然故我,直到2001年雙方分房分居,夫妻形同陌路,毫無任何互動,雖在同一屋簷下,卻各自生活,生活中經常精神緊張,就連樓下飲水機內的水都不敢喝,甚至擔心男方會闖入房間,所以不敢意出門。
小花甚至為了避免碰到丈夫,平日活動範圍僅限於房內,且她曾住院開刀,丈夫也不曾聞問,認為婚姻已破裂難以維持,向法院訴請離婚。
對於妻子的指控,阿國坦承外遇,也確實分房分居,但雙方一講話就吵架,沒任何交流,自己生病開刀住院,女方也不願探視,認為是是預謀,不同意離婚。
法官認為,雙方婚姻續存,帶阿國外遇又跟妻子分房分居,兩人形同陌路,毫無任何互動,近年兩人都曾住院開刀,皆未互相聞問,已喪失夫妻間互愛、互信、互諒、互持等重要基石,認為婚姻難以恢復,雙方都有責任,審理後,訴請離婚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