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因大樓共用排水管破裂,導致汙水倒灌至室內,造成地板與多項樂器泡水損毀。(圖/翻攝自Dcard)台中市一間音樂教室因大樓共用排水管破裂,導致汙水倒灌至室內,造成地板與多項樂器泡水損毀,業者不但蒙受損失還被迫暫停營業,氣憤提告大樓管委會求償。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判決,認定損害確係共用排水系統釀成,管委會未妥善維護,應負賠償責任,須賠償音樂教室業者新台幣15萬1300元,全案仍可抗告。
判決指出,該音樂教室於2018年承租大樓地下1樓設立據點,2022年7月突遭大量汙水湧入,導致地板泡爛、鋼琴與爵士鼓等樂器受損,原訂課程與活動也被迫取消。經查為大樓內排水管破裂所致,教室主張管委會未及時維修管理,遂提告請求損害賠償,總額逾38萬元。
對此,管委會則抗辯,認為損害源自教室或房東私自變更排水管線所致,造成排水角度異常才發生倒灌,且破裂管線位於教室天花板內部,非屬管委會可見範圍,主張並無責任。
然而,法院經勘驗現場、調閱工程紀錄並傳喚修繕技師、水電廠商到庭作證後確認,涉案排水管為大樓共用設施之一,雖管線位置曾被質疑遭改動,但無證據證實係業者或房東所為。
法院進一步認定,教室因浸水造成設備損毀、地板拆除與清運等實質損害,總額達15萬1300元,予以全數採認。不過,其餘如營業損失、稅金損害等部分,因舉證不足未予採信。
法官指出,大樓管委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應負責共用設施之維護與管理,本案排水管雖設於單一住戶樓層天花板內,性質仍屬共用,管委會未善盡管理義務,依法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全案目前仍可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