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高男帶雙槍到現場嗆聲並對空鳴槍,事後卻聲稱槍已經丟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畫面)屏東周姓男子日前在卡拉OK店飲酒期間與人起衝突,高姓友人得知後拿著雙槍到現場助威,隨後就拿起雙槍對空鳴槍,警方獲報到場後,高男又說槍已丟掉,因此無法鑑定槍枝殺傷力,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處高男1年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男一行人前往來義鄉一間卡拉OK店喝酒唱歌,但過程中與其他人起衝突,高姓友人收到消息後,隨即帶著雙槍前往,後續就在眾人眼前高舉雙槍對空鳴槍,並向對方人馬嗆聲「就一槍一腳而已,不會痛」,讓呂姓男子等人不敢有其他動作,事後向警方報案。
但警方循線逮捕高男後,高男又說槍已經丟了,於是警方根據店內監視器及在場人員的證詞,將高、周2人依槍砲、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送辦。
不過屏東地院則認為,檢方沒有扣得槍枝以及鑑定殺傷力與否,難以用槍砲罪論處,但高男行徑足以認定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強制罪,依刑責較重的強制罪論處,依法判刑1年8個月,周男部分則另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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