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基隆報導
基隆楊姓男子今年從台北搭機飛往金門,在飛機起飛後,在座位上吸食電子菸,遭罰3萬元。(示意圖/Pixabay)基隆楊姓男子今年從台北搭機飛往金門,在飛機起飛後,在座位上吸食電子菸,被空服員發現並制止,待飛機落地,將他依法移送;楊男認罪,但違規於航空器機艙內座位上使用電子菸,對飛航安全造成危害;法院審理後,將楊男依民用航空法第102條第1項之非法使用干擾飛航之器材罪,處3萬元罰金,得服勞役,沒收扣案電子菸、菸彈。
判決指出,楊男今年5月28日10時40分許,搭乘班機從台北松山機場起飛往金門尚義機場,入座後,艙門關閉後準備起飛時,他竟然在座位上拿出電子菸吸食,被航空服務員發現並制止,飛機落地後,將人依法移送偵辦。
偵審期間,楊男都坦承犯行,在法庭上自述,國中肄業從事防水業、家庭經濟狀況小康。
法官認為,楊男明知不得於航空器上使用干擾飛航及通訊之器材,仍違規於航空器機艙內座位上使用電子菸,無視其他乘客權益,對飛航安全造成危害。
審理後,將他依民用航空法第102條第1項之非法使用干擾飛航之器材罪,處3萬元罰金,得服勞役,沒收扣案電子菸、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