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廠商涉賣黑心豬大腸,食藥署今(4)日公布最新進度,初步掌握流向台北、桃園、高雄與屏東等4縣市,售出3000多公斤,地方衛生局已啟動監督下架作業,目前累計下架2104公斤。
3公噸「病變豬大腸」流向4縣市,衛生局下架逾2000公斤。(圖/衛生局提供)中秋連假前夕爆發食安事件,屏檢發布新聞稿表示,屏東某廠商負責人與員工涉嫌將部分已病變的豬大腸,浸泡於工業級雙氧水漂白後,販售給不知情的其他廠商,謀取不法利益。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傍晚透過新聞稿,說明有關「百威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豬腸一案。檢調單位現場查扣雙氧水,持續釐清偵辦中;衛生局已於作業場所及倉儲各封存1萬1664公斤及940公斤豬腸。
「屠宰場供應的內臟非來自病死豬隻,為可食用內臟。」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強調,根據現場防檢署人員說明,屠檢獸醫師會於屠宰線上判定豬隻內臟等是否病變或異常,倘判定不合格不可供人食用,則潑灑藍色改質劑後送化製處理,防止流入食品鏈。
魏任廷指出,10月1日聯合稽查當天,現場發現好幾桶標示「工業級產品,禁用於食品應用」字樣的雙氧水,其中2桶已經空了,後續訪談業者聲稱是為了讓賣相好看,才拿雙氧水來使用。
中秋佳節卻傳出食安危機,黑心豬大腸流向引發民眾恐慌,就怕不小心吃下肚。魏任廷表示,公司帳冊僅記載人名或簡稱,及收貨聯絡方式等,帳冊銷售紀錄統計3000多公斤,遍及台北、桃園、高雄與屏東,2日已將資料交給各地方衛生單位啟動監督下架作業,到今天傍晚累計下架2104公斤。
食藥署重申,業者如有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食品,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相關產品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復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說,將持續聯合各地方衛生局加強食品業者查核,並要求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落實自主管理,確保產品衛生安全,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