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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胡亦嘉出庭對女檢比「中指」 再開庭先道歉又嗆比100次都不足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針對日前開庭對女檢察官「比中指」,胡亦嘉再度出庭,當庭道歉卻又嗆聲。(圖/資料畫面)
▲針對日前開庭對女檢察官「比中指」,胡亦嘉再度出庭,當庭道歉卻又嗆聲。(圖/資料畫面)

街口創辦人胡亦嘉被控利用「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基金」配售,未公平配售投資人,從中獲取不法利益約6000萬餘元,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3日開庭審理,胡亦嘉針對5月間開庭時,對女檢察官做出「比中指」不雅手勢表達歉意,但當場念自己的聲明稿,卻又大嗆檢方偵辦案件利用媒體污衊他「即使再比上一百次中指,也嫌不足」。

全案源於檢調獲報,胡亦嘉等人涉嫌違背受託任務,於辦理「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基金」基金配售時,未公平配予所有投資人,反涉嫌與妻子莊郁琳、街口投信前董事長王律傑、地產大亨楊健一的兒子楊立偉等人,低買高賣基金,不法獲利6665萬餘元。

檢調3月、6月間發動2波搜索傳喚,胡亦嘉被以1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其他人各被以5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5月26日北院開庭時,不滿蒞庭女檢察官要他拿出「金管會聯合檢察官違法搜索」等語的證據,胡亦嘉當庭對女檢察官「比中指」,檢察官大喊制止,事後聲請勘驗當天開庭錄影畫面,請求法官列入量刑考量。

此次開庭,胡亦嘉的委任律師強調,胡亦嘉是感到受委屈才會做出此行為。胡亦嘉也當庭唸了一份事先準備好的聲明,強調當天並非針對蒞庭的檢察官個人,而是因為對整體案件的不公與委屈,一時情緒激動,下意識反應,如因此造成誤會「本人在此表達歉意」。

不過胡亦嘉也表示,金管會駐會檢察官配合搜索、起訴,甚至限制他出境至今,如此行為已嚴重侵害他的人權。且偵查期間又明確違反偵查不公開,用抹黑造謠方式利用鏡週刊來污衊他「那即使再比上一百次中指,也嫌不足。」

胡亦嘉表示,「一個人究竟要被司法凌虐到什麼程度才能抒發一點情緒?」此案他從未否認基金買賣,買基金ETF盈虧自負,法規當時明確沒有關係人問題,賣基金則明確規定可拒絕申購,且需注意風險選擇投資人「那為什麼同樣的行為,卻只有本人被指控背信?」

胡亦嘉批檢方至今沒找不到任何前例,因為根本沒有前例,顯示他並沒有知法犯法。同樣是石油正二ETF,另一家投信的行為明顯損害基金資產,脫離追蹤標的,導致ETF下市,讓數萬人損失上百億,金管會卻僅罰60萬元,相較之下,街口投信操作穩健,沒有任何投資人或公司受損,卻被移送、被起訴,還限制出境超過3年「這種差別待遇,顯見本人係遭針對,實在難以接受」。

胡亦嘉強調,這些年來他和家人與公司都受到極大打擊,每當聽到檢方說他「犯後態度不佳」、「犯罪情節重大」,對他來說都是極大侮辱「被司法凌虐至此,誰來向本人道歉?」如今卻在討論一個中指的動作?希望能設身處地或換位思考。

#胡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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