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卓榮泰表示,無論服何種兵役都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應勇敢承擔。(圖/翻攝自國會頻道)新北地檢偵辦「王大陸閃兵集團案」今(21)日再度發動第三波搜索,藝人陳柏霖、修杰楷、Energy的張書偉及「棒棒堂」小杰(廖允杰)4人遭拘提到案,全案將依偽造文書、妨害兵役等偵辦。行政院長卓榮泰質詢時表示,無論服何種兵役都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應勇敢承擔。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說,此次是偵辦妨礙兵役案件,但兵役制度修改非法務部主管範圍,尊重檢方職權。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質詢時指出,藝人閃兵事件頻傳,今天又有多名藝人逮捕甚至被約談上銬,他很訝異,當中有些藝人服過替代役,是不是在替代役資格審查上有漏洞?卓榮泰回應,今天這個案子他不曉得,但無論是一般服役或替代役,都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我認為站在國民跟國家立場上,國民盡義務應該要勇敢承擔,執行過程中,警察機關自有他的衡量」。
蘇清泉表示,自己是海陸出身,以前傻傻的當兵、傻傻的被操,現在替代役等制度,在認定上究竟有什麼弊端?鄭銘謙則說,此次是偵辦妨礙兵役案件,且拘提不是逮捕。他認為,此次是偵辦好幾波的妨礙兵役案件,如先前王大陸案那已經起訴。「我想是此風不可長,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的一個義務,這是憲法也有規定的」。他重申,此次是妨礙兵役案件執行的方式。
蘇清泉則說,如果是逃避兵役,是嚴重的。「如果你是一般的當兵的體位,你認為身體有狀況,降下來做替代役體位都是服兵役嘛」。卓榮泰也補充,國民的義務事實上是一樣的,服役內容不一樣,但是站在憲法角度上,國民應盡兵役義務的憲法精神規範是一樣的。
鄭銘謙也表示,尊重個案,但兵役制度不是法務部主管範圍,法務部按照妨礙兵役跟偽造文書等進行偵辦。「那我想這是個案,我也尊重檢察官偵辦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