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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杰楷遭上銬嚇壞女兒?律師曝「員警暖心1舉」:主動為被告著想

娛樂中心/彭淇昀報導

藝人閃兵案近日再度成為焦點,其中曾入伍替代役的42歲男星修杰楷坦言,花費15萬造假高血壓病歷企圖免役,最後是因妻子賈靜雯懷上第三胎才提早退役,服役不到7個月。修杰楷21日遭搜索拘提,人不在台灣的賈靜雯表示「檢調入屋上銬,嚇壞小孩」,不過警方也還原當時情況稱無此事。對此,律師王至德透露員警私下暖心的一面。

修杰楷遭拘提至警局。(圖/翻攝畫面)
修杰楷遭拘提至警局。(圖/翻攝畫面)

修杰楷21日因為涉閃兵被拘提,最終以50萬元交保,賈靜雯事發後,透過經紀公司回應「配合調查釐清事實,是人人應盡的責任,但由於事發突然,檢調一早入屋上銬,小孩受到驚嚇,表示非常震驚及擔心」。不過警方澄清,還原當時狀況,強調是等修杰楷走出門外後才上銬。

對此,律師王至德在臉書「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看到有人提到警方去抓修杰楷的時候,沒有當著孩子的面上銬,「其實警方在執行職務時,有滿多彈性的,我遇到的大部分的警察都滿客氣的,只有少數會口氣不耐煩,只有更少數跟被告或辯護人對著幹,甚至很多都會主動幫被告著想,像是提供安全帽、帽子、口罩類的東西讓被告不會被拍到臉,或是提醒被告要不要用衣服把上銬的手包起來之類的」。

王至德提到,以上這些都是以被告配合為前提,被告若要跑、要掙扎的話,上銬加左右夾擊都是基本的,甚至前後左右包圍都是剛好的,前面應該不用,因為要讓記者拍個夠。

王至德說,看警察職權行使法及警械使用條例有一堆是警察可以視狀況決定是否使用的規定就知道,其實警察執行職務雖然受到很多限制,但是不給被告方便的時候,被告就真的會很不方便。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藝人閃兵案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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