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某徵信社派遣員工跟拍女學生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台北市1名男子阿豪(化名),先前為某徵信社派遣員工,今年5月間他為了獲取3000元日薪,持手機一路跟拍女學生小萱(化名),小萱發現後氣憤提告;台北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判阿豪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檢警調查,今年5月間,阿豪擔任某徵信社派遣員工,拿自己的iPhone13手機,一路尾隨跟拍小萱,並將對方外貌特徵、活動路線等資料,全數回報給徵信社,藉此獲取3000元報酬;事後小萱發現自己被跟拍,隨即前往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鎖定阿豪涉有重嫌,隨即持拘票上門逮人。
法官認為,阿豪為了賺取報酬跟拍小萱,非法蒐集其個資,儘管他犯後坦承犯行,但拒絕透露徵信社業者資訊,甚至裝病企圖卸責,難認有悔過之心,遂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