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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洋捲包養風波判決出爐 法官認錄音檔無法證明!女方求償10億敗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法官認女方發生幾次性關係都不記得,錄音檔也無法證明說話的是王文洋,判決女方敗訴。(圖/資料畫面)
法官認女方發生幾次性關係都不記得,錄音檔也無法證明說話的是王文洋,判決女方敗訴。(圖/資料畫面)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日前深陷疑似包養風波。40多歲女子主張曾與王文洋發生親密關係,提起訴訟並開出和解價10億元。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10月16日宣判,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可上訴。

根據判決,女子主張,她於2018年間,經透過網站認識友人,再經友人介紹認識王文洋,雙方並發生多次性關係。截至2022年5月間,王文洋一共給付4000萬元。不過對此,王文洋否認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也否認曾支付4000萬元,且表示女子自承使用包養網站,認識的客戶達2位以上,還曾與介紹人,即該名友人發生關係,可證其交友狀況複雜。

又雙方見面、發生性關係之時間、次數等細節女子均以「不記得」含糊其詞,自不足以證明。女子提出雖錄音檔,但並未具體指出錄製時間、地點,且此為女子針對特定人、長時間、廣泛性、習慣性地竊錄,次數多到本人都無法確切記憶,嚴重侵害特定人受憲法保障之隱私權,不具證據能力。何況經調查局進行聲紋鑑定,結果錄音檔不符鑑定條件,無從確認當中男性聲音為王文洋。

法官則認為,原告證述與被告間發生性關係、次數、地點等都不記得,也表示有透過包養網站認識2名以上客戶,並與其中一客戶還有往來且發生性關係,雖原告提出卡地亞戒指、法蘭克穆勒手錶、愛馬仕柏金包佐證,但仍須其他證據佐證與被告間關係。

另從錄音檔及譯文,均無從判斷檔案中男性聲音即為被告,調查局聲紋鑑定結果,因錄音品質不佳且聲紋共振峰頻譜特徵模糊,不符聲紋鑑定條件,實難認定錄音檔中男性聲紋為被告。

考量女子無法指出與被告發生性關係之時間,甚至不記得年份,且透過包養網站見面並發生性關係之男性並非單一。雖然自女方和他人對話紀錄,提及「你已經拿總裁很多錢,難道你覺得這樣還不夠嗎?」等語,但均未就金錢、性質多作著墨,對話中所謂的金錢是否與被告有關,亦有未明。判決駁回原告之訴。

#王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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