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彰化報導
外公對孫女伸狼爪。(示意圖/pixabay)彰化一名60歲的外公與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小孫女同住,沒想到外公卻對孫女伸狼爪,趁孫女獨自在房間時將其褲子脫掉,並強制猥褻孫女得逞,事後又緊抓孫女頭部性侵得逞,事後女童母親發現氣得提告,表示「再也不會去找他」。
據判決書指出,民國106年至112年間,年僅6、7歲的女童與母親一同居住在彰化外公家,未料外公竟對小孫女起色心,趁孫女獨自在房間時,將女童的褲子脫去後以生殖器猥褻後性侵得逞,讓孫女嚇得大哭,女童母親得知後決定為女兒發聲提告。
經彰化地院審理時,該名外公坦承犯行,而女童母親也表示,沒有要跟女童外公求損害賠償,對刑度也沒有意見,女童跟我一起生活後升生活穩動,只是「不會再去找他」,
法官則認為,外公應對孫女加以撫育、照顧,卻未滿足私慾,利用年幼無知、對被告親情上之依賴,進而營造讓少女難以抗拒的情境猥褻、性交行為,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又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五年六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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