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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嘗禁果鑄大錯!少女偷墮胎露餡成鐵證 家長怒告色男判入獄

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桃園一名少女偷嘗禁果懷孕,家長怒告男友判決出爐。(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桃園一名少女偷嘗禁果懷孕,家長怒告男友判決出爐。(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未成年戀情鑄成大錯 少女懷孕墮胎曝光違法性行為

桃園市在2023年間發生一起涉及未成年少女的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名葉姓男子因與未滿法定年齡的少女發生性行為並導致其懷孕,最終遭法院判刑,面臨入獄服刑的後果。

判決書指出,據檢警調查,葉姓男子在2023年與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交往,雖然雙方當時為男女朋友關係,且性行為是在少女未違背意願的情況下發生,但由於葉男明知少女未達法定同意年齡,仍於同年3月至8月間,多次在少女位於桃園區的住處與其發生關係。

未料,少女事後驚覺自己懷孕,由於擔心家人發現,她於同年10月7日獨自前往某婦幼診所進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墮胎)。這項手術紀錄成為鐵證,讓事件曝光。

少女雖是自願發生性關係,但與未滿16歲之少女發生性行為是公訴罪,不得易科罰金,男友仍須入獄服刑。(示意圖/PIXABAY)
少女雖是自願發生性關係,但與未滿16歲之少女發生性行為是公訴罪,不得易科罰金,男友仍須入獄服刑。(示意圖/PIXABAY)

家長怒告妨害性自主 葉男坦承犯行仍難逃入獄命運

少女家長獲悉女兒偷偷進行墮胎手術後,怒不可遏,立即帶著少女向桃園市警局婦幼隊報案提告,檢方旋即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時,葉男對所有犯行均坦承不諱。法官審酌,葉男為滿足一己私欲,與未滿16歲之少女發生性行為,明顯法治觀念淡薄,對未成年人造成身心傷害。不過,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並衡量其犯罪動機、年紀等因素,法官決定給予減刑。

然而,本案涉犯的是《刑法》第227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法定刑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儘管葉男最終被輕判有期徒刑4個月,但根據法律規定,他仍須入獄服刑,無法以繳納罰金的方式取代自由刑。本案仍可上訴。

#妨害性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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