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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2減為6千!土地公廟會計提告討薪水 廟方喊冤:志工性質

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前庄福德宮蔡姓會計被解雇後提告請求返還薪資73萬餘元。(圖/翻攝自官方臉書)
前庄福德宮蔡姓會計被解雇後提告請求返還薪資73萬餘元。(圖/翻攝自官方臉書)

高雄市大寮區1名蔡姓男子,平時在前庄福德宮擔任會計,每月薪水僅1萬2千元,還被調降到6千元,甚至有3個月沒領到薪水,遂對廟方提出告訴,要求返還薪資73萬多元;廟方出庭時喊冤,並表示蔡男僅是志工,並非正式聘僱關係,法官採信廟方說詞,因此判蔡男敗訴。

蔡男主張,他從2018年開始擔任前庄福德宮會計,除了會計、出納等工作外,還要應付主委、總幹事及監事等人指派的事務;2020年1月間,廟方開始支付薪水,但每月薪水很不固定,最多領到1萬2千元,也有過3個月沒領到薪水,廟方更沒有幫他投保勞健保,他在2023年4月間被解雇,遂提告要求返還薪資73萬多元。

廟方辯稱,一般而言,寺廟職務大多是信徒無償付出,蔡男原本也沒有支薪,直至2020年4月間廟宇重建,工作量大幅增加,廟方才給付每月1萬2千元的薪水,後來又改為6千元,但雙方並無聘雇關係,蔡男上下班不用打卡,沒上班亦不用請假。

總幹事證稱,先前有一段時間缺廟公,都是他負責打掃、奉茶等工作,爐主、頭家等人也會輪流幫忙,每個人做一個星期,但他、爐主及頭家均未支薪,大家都是志工性質,蔡男並未承攬廟公事務,僅有負責會計工作而已。

總幹事還說,蔡男工作內容是點收香油錢,逐條登記入帳後,再匯入廟方的帳戶,報表是每年做1次,屬於志工性質,蔡男不一定每天都要出現,點收完款項即可離開,沒有上下班時間,自然沒有打卡、遲到及早退等問題。

法官採信廟方說詞,認定蔡男工作並不符合勞基法規定,因此判他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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