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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修兩岸條例!立法委員、公務員赴中全面納管 修法5重點曝

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劉秀敏攝影)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劉秀敏攝影)

行政院今(26)日召開院會,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除將所有公務員前往中國納管,針對現行法規並未規範立法委員赴中,修法也將擴大將立法委員赴中納入管制,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陸委會表示,本次修法倘順利通過,可精進現行赴中管制規範,使管制方式單一,機關許可程序需更為嚴謹,對於受管制人員赴中權益更有保障;修法變動成本最小,絕大多數公務員申請流程與現狀相符;受管制對象更為周延,降低國家安全風險;審查過程可提醒當事人赴中人身安全風險;提高公民監督,公開透明保護民主機制,強化社會信賴;並可防範中共統戰滲透,提升民主防衛。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院長卓榮泰會中裁示。卓榮泰表示,總統賴清德於今年3月13日就台灣當前所面臨的國安五大威脅提出了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隨即全面檢視,已盤點20部法律需要立法或修法,相關計畫及行政措施總計超過120項,均持續推動當中。

卓榮泰指出,再次感謝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海纜七法修正案,行政院在12月18日院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等四項法案修正作業,已函請立法院審議。本次再次推動兩項法案的修正作業,皆是落實總統所指示的因應策略,以展示我國防禦滲透以及維護主權的決心。

卓榮泰說,有鑑於公務員以及民選公職對國家都應負有忠誠義務,近來中共持續對我國加強滲透,本次修法是為完善公務員赴中管制,也要求民選公職人員要揭露接觸中共黨政軍的資訊,並強化曾任特定職務人員赴中的行為規範,以確保國家安全。

行政院拍板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法委員、公務員赴中全面納管(圖/陸委會提供)
行政院拍板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法委員、公務員赴中全面納管(圖/陸委會提供)

陸委會也說明此次修法重點。首先,公務員赴中採全面許可制。11職等、警監3階以上公務員維持現行規定,赴中前向內政部申請許可;10職等、警監4階以下未涉密人員赴中,須經所屬機關許可。

第二,任重要職務或涉密人員管理制度予以完善,赴中前應經審查會審查許可人員增訂:立法委員、退離職未滿3年之縣市長,以及核定國家機密、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或因業務上知悉、持有及保管國家機密之人員。一般公務員違反赴中規定者,自主管機關知悉之日起3年內,改為強制列管。

第三,對於應提列為赴中管制人員,機關遲不予認定,內政部得命限期辦理;如未依限辦理,由內政部逕行列管,須先報請行政院核定。

第四,民選公職人員赴中接觸中共黨政軍,返台時須提供時間、地點、事由、過程等資訊,由權責機關公開揭露。

第五,指標性卸任官員禁止赴中出席妨害國家尊嚴活動。擴大規範對象,增訂曾任總統、副總統、國安會諮委、中央機關政務人員、中央三級機關以上首長、駐外機構館長、副館長或領有月退除給與的校級軍官。此外除原有規定受規範對象不得出席中共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外;本次增訂受規範者亦禁止出席中共舉辦倡議消滅或矮化我國主權之活動。

行政院拍板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法委員、公務員赴中全面納管(圖/陸委會提供)
行政院拍板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法委員、公務員赴中全面納管(圖/陸委會提供)

陸委會強調,全國軍公教總數約62萬餘人,經提列為管制人員約2萬8千人,約占4%;以本年1月至10月為例,提出赴中申請233人次,不予許可32人次,許可比例達86.3%。陸委會澄清,赴中管制採許可制並非禁止赴中,而是基於保護國家與公務安全必要的風險控制。且在最小管制原則下,相關規範主要針對公務員,並不會影響一般民眾前往中國。

陸委會表示,本次修法倘順利通過,可精進現行赴中管制規範,使管制方式單一,機關許可程序需更為嚴謹,對於受管制人員赴中權益更有保障;修法變動成本最小,絕大多數公務員申請流程與現狀相符;受管制對象更為周延,降低國家安全風險;審查過程可提醒當事人赴中人身安全風險;提高公民監督,公開透明保護民主機制,強化社會信賴;並可防範中共統戰滲透,提升民主防衛。

最後,陸委會指出,本次修正草案業於今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院將即送立法院審議。陸委會將向國會積極說明修法的必要性與急迫性,企盼國會能支持本次修法,與行政部門共同攜手保護國家安全,強化赴中管理機制。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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