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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鐵激戰慘賠250萬!已婚男房仲又回頭找人妻開房…法院再判賠280萬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已婚房仲睡人妻,簽和解書賠250萬罰不怕,綠帽夫一狀告上法院,再賠280萬。(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已婚房仲睡人妻,簽和解書賠250萬罰不怕,綠帽夫一狀告上法院,再賠280萬。(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已婚男房仲阿強(化名)與已婚女同事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相約摩鐵激戰被小美丈夫抓包,阿強為了息事寧人賠了250萬元,並簽立和解書,保證日後不再與小美有工作以外的接觸,違規願賠250萬元。怎料,事隔2個月,阿強跟小美去溫泉飯店開房再度被抓包,小美丈夫一狀告上法院,法官依據和解書內容判決阿強除了應賠償250萬元,還得再賠30萬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強明知小美與丈夫結褵多年,育有2子,卻多次傳送曖昧訊息,兩人於今年2月13日前往摩鐵激戰,事後被小美丈夫抓包阿強為了息事寧人,賠償小美丈夫250萬元,並簽立和解書,承諾不會再跟小美有非工作外的接觸,如有違背,願賠償2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沒想到阿強簽了和解書後,仍持續跟小美私下往來,雙方於4月29日再度前往溫泉飯店開房間,又被小美丈夫發現,這次小美丈夫一狀告上法院,要求阿強支付違約金250萬元,並請求150萬精神撫慰金。

對此,阿強辯稱當晚他與小美前往溫泉飯店,二人在7時37分進房後,小美丈夫就出現,雙方於8時4分在飯店電梯內對峙,二人在房間內時間不到30分鐘,且衣著完整,主張二人並未發生關係,並強調是受脅迫才簽和解書,且早在2月就已賠償小美丈夫250萬元。

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阿強與小美在溫泉飯店內共處一室,已侵害配偶權益,且阿強早在2月就已簽立和解書,承諾不會與小美有工作以外的接觸,卻在2個多月後跟小美去開房間,屬於「明知」違反和解書約定內容,還「故意」使其發生。

法官認為二人若有用餐及休息需求,可以在超商、全家、一般餐飲處等用餐區,何必花2900元到溫泉飯店開房間休息,而且還是與「曾經合意性交被查獲」之已婚女同事偕同前往。另外,和解書違約金是在雙方合意下簽訂,因此無金額過高須酌減之必要。

法官考量阿強已婚,育有3子等一切情狀後,判處阿強應賠償小美丈夫違約金250萬元,以及精神撫慰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房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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