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男性約聘人員涉違法搜尋保護民眾個資,並誘騙性侵16歲少女,遭雄檢起訴求刑10年半。高雄市政府表示,第一時間解聘犯嫌並移請檢調,同樣任職市府的犯嫌妻子也因洩密給犯嫌遭記2大過解聘。
高雄衛生局秘書涉性侵通報個案少女,檢求刑10年半。(圖/翻攝自衛福部112年表揚典禮)檢警調查,犯嫌當時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執行秘書,涉利用職務之便,去年6月違法搜尋通報個案16歲少女的手機號碼,藉此假扮尋找性交易對象的嫖客。由於少女擔心對方握有她不雅照等,被迫答應赴約,見面後遭性侵得逞,少女受辱後前往高雄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報案,全案因此曝光。
衛生局今天透過新聞稿回應,對任何違法行為絕不姑息,秉持嚴查嚴辦立場,在案發後接獲通報立即解聘犯嫌,並主動清查相關情節移請檢調單位偵辦;案內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或洩密等情事,也一併提供資料交地檢署釐清調查。
衛生局指出,嚴格要求所有員工守法守紀,在得知犯嫌涉案,衛生局即主動嚴辦清查,已於去年8月9日召開考績會,因情節重大記2大過,並依違反該業務約聘人員管理規範規定,在去年8月11日終止契約並予解聘。
高雄市社會局說明,同在高雄市政府任職的犯嫌妻子,因洩密給犯嫌已記2大過解聘,考量犯嫌違反兒少法第49條,處最高60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妻子違反社會工作師法第17-1條,已由高雄市社工師懲戒委員會審議,最重處廢止執業執照、廢止社會工作師證書等懲戒。
衛生局說明,社區心衛中心配合中央社會安全網專案計畫,依據任務與功能屬性進用共約250名專業約聘人員,平時即依規定管考,此案發生後隨即進行內部嚴格整頓,同時邀請外部專家學者組成專案輔導小組,完善約聘人員內部管理、資安管控與督導機制,務使類似情事不再發生。(編輯:黃名璽)1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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