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男子離婚後,前妻突然生下女兒,戶籍上還被登記為生父,但男方早在婚前3年就做了結紮手術,因此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示意圖/PIXABAY)高雄男子小綠(化名)前年跟妻子阿花(化名)離婚,卻意外發現多個女兒小花(化名),戶籍上還被登記為生父;小綠認為,他早在婚前3年就做了結紮手術,在離婚後,都沒跟女方發生性行為,因此不可能是他女兒,便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法官認為,回溯女方懷孕期間,確實為婚姻存續狀態,但主張理由為真實,因此,判父女關係不存在,訴訟費須由男方負擔,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小綠(化名)2024年7月30日跟妻子阿花(化名)協議離婚,但女方生下女兒小花(化名)卻被推定為婚生子女,還在戶籍上把男方登記為生父。
小綠認為跟小花跟他沒有血緣關係,並主張早在結婚3年前就做了結紮手術,且離婚後,都沒發生性行為,因此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
經查,回溯小花受胎期間,確實為小綠與阿花婚姻關係存續中出生,因此推定為婚生子女;不過男方提出婚前3年進行結紮手術的泌尿科診所病歷,法官認為,並非由他受胎所生。
因此,民事庭法官認為,女兒小花並非小綠跟阿花受胎所生的婚生子女,裁定父女關係不存在,訴訟費須由男方負擔,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