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李紀珠不滿2年遭40篇不實報導攻擊,提告求償,法官判決周玉蔻、《放言》及記者連帶需賠償180萬元。(圖/資料畫面)不滿網路媒體《放言》於2020年起至2022年間,刊登40篇報導,質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前副主委李紀珠在任職新光金控期間,績效不佳、疑似自肥等,卻未經查證、平衡,李紀珠對《放言》及總編輯、陳姓記者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應連帶賠償120萬元,周玉蔻另需賠償60萬元,使得賠償總金額來到180萬元。可上訴。
李紀珠擔任金管會副主委前,曾任新光金控副董事長兼總經理,也任職過中華郵政董事長、台灣金控董事長,當過2屆不分區立委。
李紀珠提告主張,2020年起,《放言》由陳姓等記者連續報導、刊登多篇質疑李紀珠任職新光金控副董期間的治理績效,引用一度與李紀珠對簿公堂,新光金控前獨董李勝彥的說法,批李紀珠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責等不適任理由。至2022年間,一共刊登40篇。
不滿相關報導不僅未經查證,也未平衡,嚴重損及名譽,對《放言》、總編輯周玉蔻、陳姓記者提告求償,要求刪除相關文章,並刊登勝訴啟事。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放言》和周玉蔻、陳姓記者需連帶賠償120萬元,周玉蔻另需連帶賠償60萬元,並刪除文章,刊登勝訴啟事。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