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黨產條例修法通過,藍營成功解套救國團等組織。(圖/資料照)立法院今(30)日為本會期最後一天開會,針對多項法案大清倉,其中國民黨立委游顥等人提出的黨產條例第四條修法,被質疑是替救國團、婦聯會等曾屬於黨國的團體解套,更有多個民間團體與多人連署,反對藍營修法。稍早立院表決以同意60票、不同意48票三讀通過。
根據修法內容,本法第四條對「附隨組織」的定義原為「獨立存在而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曾由政黨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修法後新增「但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
該法先前引起民進黨團、經民連等多個公民團體反對,直指這項修法為救國團、婦聯會解套,若修法通過恐導致相關團體的不當黨產無法取回。此外救國團取得之土地、房產、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等恐無法收回。
黨產會昨日也聲明,救國團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之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判決黨產會勝訴,救國團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尊重法院獨立審判的空間,難道不是法治社會的共識?黨產會呼籲立委們正視救國團尚未交還不當取得財產,且仍耍賴不願交還台北市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的事實,切莫為一黨一團之私利,戕害我國得來不易之自由民主與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