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清運人員翻出冒煙的垃圾袋後,赫然發現鋰電池未經妥善回收處理,差一點就將垃圾車燒光。(圖/環保局提供)高雄30日晚間接連傳出2起垃圾車火警,後續清查起火原因為民眾未將鋰電池妥善分類回收,直接丟進垃圾車導致起火燃燒,環保局表示,鋰電池等危險物品亂丟垃圾車違者最重將開罰6000元。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30日環保局委外廠商及左營區清潔中隊,分別執行新興區復興一路及左營區西陵街垃圾收運時發現垃圾車有冒煙情形,現場立即將垃圾傾倒於路面緊急滅火處置,發現均是民眾未將鋰電池做好分類回收,直接丟入垃圾車所致。
環保局表示,年終大掃除時,鋰電池、行動電源應分開單獨交資源回收車或連鎖便利超商,香灰金紙餘燼應確實澆水熄滅後裝袋丟垃圾車,高壓瓶罐應排空後交資收車,危險物品務必妥善分類切勿再直接丟入垃圾車中,除保障民眾、清潔隊員安全外,更可避免造成垃圾車及焚化爐設備損壞,影響全市垃圾處理量能。倘查獲未依規定回收分類者,將依廢清法裁處1200~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