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男童誤吞玩具球一度失去生命跡象。(圖/翻攝畫面)113年7月時,台中一名1歲多的男童在家中誤吞下一顆4公分大的玩具球,王姓保母發現時男童已失去呼吸心跳,經緊急送醫救回一命,但卻因腦部損傷造成腦麻、語言障礙,至今男童僅能翻身,仍無法說話。家屬事後對保母提告過失重傷害,經法院審理判處1年8月徒刑。可上訴。
男童因誤吞玩具球造成腦部損傷,導致造成腦麻、語言障礙,至今僅能翻身、無法說話。(圖/翻攝畫面)據了解,王姓保母領有保母證照,113年4月1日起收托男童,在男童位於南區高工路的住家進行24小時照顧,未料童年7月22日時,男童誤將一顆4公分大的玩具球塞入口中,而保母恰巧在照顧其他兒童未即時發現,直到當天下午4時15分許保母才發現,立刻實施哈姆立克法急救,並通知社區管理員協助撥打119求助。
隨後保母將男童帶至社區大廳時,恰巧碰上一名員警在場,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協助急救,與救護人員一起把玩具球取出後,仍發現男童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所幸最終救回一命。
不過男童卻因缺氧性腦病變與腦損傷,造成腦性麻痺、言語及語言發展障礙症、吞嚥困難、心臟驟停、動作功能發展障礙、廣泛性發展障礙症、癲癇、睡眠障礙症,從案發至今男童已3歲,都只能翻身與發聲,無法自理也無法發展語言能力。
經法院審酌,認為王姓保母收托照顧男童,應盡保護幼童義務,卻因疏於注意而導致男童誤食玩具球造成窒息,雖當下有進行緊急急救,但仍因此成男童缺氧,釀成後續無法自理之重傷害,嚴重侵害男童與家屬權利。雖王姓保母坦承犯行,但尚未賠償男童與家屬,並無前科,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徒刑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