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沈慶京被控為還自己的賭債,掏空中石化,員工反對還被罵哭,任職中石化董事長、獨董的前經濟部長、前國策顧問且刻意忽視當中的不法。(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土地出售案,8日偵結起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求刑26年。同案被告還有前經濟部長、中石化現任董事長陳瑞隆,及前面國策顧問,時任中石化獨立董事的學者朱雲鵬,分別被求刑12年、7年。檢方認為陳瑞隆等人特意忽視估值,沈慶京不顧律師及員工反對,還把員工罵哭,掏空中石化,依法起訴。
根據起訴,沈慶京積欠海外賭場鉅額賭債,加上威京集團整體債務,至2019年間,債務總額已高達181億元以上。為緩解壓力,先是與澳門女子朱少芬所屬瑞亮環球公司合謀,捏造投資借款名義,簽署向銳亮母公司借款15億港幣的虛假契約,後經訴訟上和解,使賭債欠款降至32億餘元台幣。
之後因京華城為償還與銀行團的聯貸債務,公開招標賣土地,但前3次招標均流標,沈慶京便與時任中石化董事長林克銘合謀,由中石化出面獨資投標收購。2019年9月間,中石化決議授權子公司鼎越開發投標,投標價格為375.9億為上限。鼎越開發董事會也火速通過授權時任董事長朱亞虎決定真正投標價格。但實際上是由沈慶京決定,朱亞虎僅負責填寫標單。
原本就無意參與招標的中石化急轉彎參標,且距離開標僅1個月時間,不僅各部門規劃期程明顯不足,相關評估、籌資及各項準備也左支右絀,根本不清楚如此倉促投標的必要性為何,也因為倉促決定,恐嚴重排擠其他投資、開發案資金安排,因此多名董事及經理人皆提出示警。
另因未覓得金融機構允諾融資,使鼎越開發得標後因資金鏈斷裂,需額外賠償3.24億餘元補償費,中石化也2度被迫違背程序、超額增資,嚴重毀壞內控制度,使中石化面臨重大財務風險驟升。
不僅多名董事、經理人反對,鉅業法律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嚴厲示警該筆交易不僅不利中石化,且不合營業常規,但林克銘及朱雲鵬、陳瑞隆等人刻意忽視,也忽視估價師葉紫光主動配合做價,導致估價報告有諸多違反估價常規之處。
而為能完成投標,明知京華城土地可成交行情僅300億元,第4次招標的底價也不合行情,沈慶京卻獨斷決定溢價投標。待鼎越得標土地,與京華城公司簽訂買賣契約,事後雙方卻就增額容積利益之分潤時點、方式產生重大爭執。
當時普華及國際通商事務所皆出具法律意見,認為分潤的時點應如鼎越原本主張「取得使用執照、完成3標章認證、退還約87億元保證金」之時,或認雙方可另行約定,未認定京華城公司「建照取得時即為確實享有該等增加之容積利益」之主張為合於契約的解釋。
但沈慶京不顧鼎越財務副總蔡志章、中石化法務經理楊敏玲強烈反對,也不顧鼎越當時帳面上無現金,還需向台灣人壽支付利息、借款5億始得支付,多次以粗話痛罵蔡、楊2人,楊敏玲還被當場罵到落淚,沈慶京仍堅持預先支付5億分潤給京華城公司。
最後由陳瑞隆、鼎越執行副總張嘉文、中石化財務副總陳穎俊、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等人共同推動增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第五次增補協議書」,貿然同意提前於建照尚未核發前,即預付分潤款,致使中石化、鼎越2家公司遭受5億4309萬7337元之損害。
離譜的是,待鼎越預付5億元分潤款,其中有2.5億卻流入沈慶京所掌控的威京集團關聯公司帳戶,與沈慶京的私人帳戶,供其私人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