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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法管到境外!學者揭法律戰陰謀:只要台灣人選擇沉默就達到目的

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中國第十四屆全國人大會議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並將於7月1日上路,當中將法律責任延伸到「境外組織和個人」,引發高度關注(圖/翻攝自新華社)
中國第十四屆全國人大會議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並將於7月1日上路,當中將法律責任延伸到「境外組織和個人」,引發高度關注(圖/翻攝自新華社)

總統賴清德今(23)日出席「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建構韌性民主以因應跨國鎮壓研討會」開幕典禮時提到,跨國鎮壓已成為民主國家共同面對的挑戰。與此同時,台灣學界也高度關注7月1日將上路的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東海大學中國大陸暨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副執行長洪浦釗指出,中國把中華民族共同體寫進法律,就是要讓不接受這套敘事的人付出代價。首當其衝的是經常往返兩岸、在中國有工作、投資或家人的台灣人,對學者、媒體工作者、民間團體與公共評論者而言,也將承受來自中國的政治壓力。

賴清德於致詞時指出,跨國鎮壓已成為民主國家共同面對的挑戰。威權勢力透過資訊操弄、網路攻擊、跨境監控等手段,企圖噤聲異議、侵蝕民主國家主權與社會信任;台灣將從「預防、保護、反制」三個面向強化應對,並與理念相近國家合作,建立更即時的預警、更有效的究責與更完整的保護網。

這場以跨國鎮壓為主題的國際研討會掀開序幕同時,台灣學界也同步關注著即將上路的中共新法。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上路,表面上,這是一部規範中國內部民族事務、推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法律;但真正引發外界警覺的,是它將法律責任延伸到「境外組織和個人」。

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明定,中國境外組織和個人若被認定對中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在中國政治語境下,台灣主體性、新疆人權、西藏宗教自由、香港民主運動,甚至國際社會對中國民族政策的研究與評論,都可能被中共納入「破壞民族團結」框架。也就是說,一名台灣學者在國際研討會主張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一家外媒報導新疆或西藏人權議題,或一位外國政要公開聲援台灣參與國際組織,都可能被中國片面認定踩線。

總統賴清德出席「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建構韌性民主以因應跨國鎮壓研討會」開幕典禮時指出,跨國鎮壓已成為民主國家共同面對的挑戰。(圖/總統府提供)
總統賴清德出席「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建構韌性民主以因應跨國鎮壓研討會」開幕典禮時指出,跨國鎮壓已成為民主國家共同面對的挑戰。(圖/總統府提供)

東海大學中國大陸暨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副執行長洪浦釗指出,中國主張兩岸同屬中華民族,並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列為重要政治目標。過去這套論述主要透過宣傳、教育與統戰工作推動,如今直接寫進法律,中國把中華民族共同體寫進法律,就是要讓不接受這套敘事的人付出代價。

洪浦釗表示,中國沒有能力在台灣或多數民主國家直接執法,但它可以透過限制入境、行政制裁、公開點名、商業施壓等方式製造壓力。首當其衝的是經常往返兩岸、在中國有工作、投資或家人的台灣人,對學者、媒體工作者、民間團體與公共評論者而言,也將承受來自中國的政治壓力。

洪浦釗強調,該法第63條將適用對象擴及境外組織與個人,代表中國把台灣議題納入長臂管轄範圍,從香港國安法到《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可以看到相同模式:中國正在把台灣主體性納入法律追責範圍。中國立這部法根本不需要大規模起訴台灣人,只要有人因為擔心被點名、限制入境,或影響自己在中國的工作與生活而選擇沉默,這場法律戰就已經達到目的。

從 GCTF 研討會聚焦跨國鎮壓,到中國新法即將施行,兩者更能看出民主國家所面對的挑戰已經不只限於傳統軍事威脅,威權政體正在透過法律、科技、資訊與經濟工具,把壓迫延伸到境外,迫使不同國家的人民、企業與組織在言論自由與中國壓力之間選邊。它正測試著,民主國家能否共同守住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人權保障與國家主權的底線。

#洪浦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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