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擅入」是舊聞!高美濕地給體驗挖蛤蜊 但禁遊客帶走

記者邱瑞揚、方品文/台中報導

一面告示牌引起爭議,有民眾到台中高美濕地散步,在路旁看到溼地上有人挖蛤蜊,但不遠處一面告示牌寫著「本處為商港法管制區域,不得擅入採捕動植物」,民眾覺得挖蛤蜊違法在先,相關單位又漠視不管。但事後查證,港區5年前就已經把濕地劃歸給市府管轄,目前一共分成3個區塊,被目擊挖蛤蜊的是漁民,地點在永續利用區,並無違法。搞了半天,原來是一面舊告示牌沒有拆除,引起爭議。

▲漁民在高美濕地挖蛤蜊。

來到高美濕地,這位阿伯彎腰挖阿挖的,一旁還有好幾個人拿著工具挖蛤蜊,但明明入口處這面告示牌寫著「本處是商港法管制區域,不得擅入採捕動植物。」民眾:「(記者:那個生態下去採過嗎?)沒有,他那個不讓人家下去。」

▲高美濕地的告示牌還未更新。

就是有民眾看到眼前這一幕,覺得對方違法挖蛤蜊,又沒人管,但現場的告示牌查證後是舊的,港區5年前早就把濕地規劃給市府管轄,依照規定,海岸線往外推400公尺,是核心區跟緩衝區都禁止進入,只有500公尺外的永續利用區開放給遊客進入以及漁民捕撈,要是擅自亂闖可開罰5萬元以上。

▲民眾只能進入高美濕地的永續利用區。

農業局海資所長黃育珍:「核心區跟緩衝區是絕對禁止人員下去,不管任何身分、任何人員都不行。」

▲農業局海資所長黃育珍說,核心區跟緩衝區禁止人員進去。

一般來說,保護區有濕地生物跟植物,開放區只要退潮,遊客就可以下水,不少遊客也會在這裡挖螃蟹、挖蛤蜊,但遊客只能體驗,不能帶走,否則就是違法,只有漁民可以從事漁業活動。只是沒想到一面舊告示牌沒有拆除,引發爭議,市府會港務公司處理,避免造成誤會。

▲民眾能到開放區體驗挖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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