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替羅明村提第50次非常上訴 家屬:越來越灰心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司改會、冤獄平反協會等團體為了羅明村案,今(19)日下午陪同羅明村的女兒再次前往最高檢察署,替羅明村聲請第50次非常上訴。羅小姐哭訴,從國中開始到現在20年的時間,包括各種卷宗、整理的文卷,每一次都覺得沒有希望,因為卷宗越堆越多,不管怎麼寫非常上訴,都會被告知說不合程序,有時候就只有一、兩張回文,就結束了這次的非常上訴,其實越來越灰心。

羅明村案,非常上訴,50次,最高檢察署,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右1)、律師林俊宏(右2)、羅小姐(左2)、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左1)。潘千詩攝影

▲司改會、冤平會為了羅明村案,到最高檢察署提起第50次非常上訴。(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羅小姐表示,我不懂法律,但從頭到尾都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我爸有收賄,全部都是證人證詞串供後,就說我爸有罪,但是他們的翻供呢?他們的自白書、庭訊過程,說不出來的金額,沒有人願意幫我們重新審視這些有罪證據,希望在第50次非常上訴時,能出現幫我們重新審視這些有罪證據的機會,是否給我們一個公開說明的機會。

曾在新莊分局刑事組擔任組長的羅明村,1997年間被控因轄區「新樹林餐廳」發生槍擊案,黃漢旗等人被指涉案,黃打電話向羅表示槍擊案非他所為,羅要他出面說明,但他承諾會找人出來頂罪,並且不會失禮「禮數」會照給,請羅幫忙不要追究其他,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一、二審被判有罪後,2002年高院更一審逆轉改判無罪,但檢方逾期上訴,最高法院未查,撤銷無罪判決再度發回,最後羅明村遭判13年定讞。據悉,羅明村於2009年判刑定讞後即離開台灣,尚未入監服刑。

羅明村案,非常上訴,50次,最高檢察署。潘千詩攝影

▲司改會、冤平會為了羅明村案,到最高檢察署提起第50次非常上訴。(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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